部队 安全
任。
(一)基层安全组织及其职责
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部队基层的安全组织分别是:
大队建立安全领导小组,中队设立安全小组,班设安全员。
(二)基层主官安全工作职责
1、中队长(相当职务军事主官)安全工作职责。①
中队长与政治指导员共同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责;②抓好条令条例的落实,严格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连队行政管理,及时掌握所属人员活动情况,做好岗哨和执勤人员的派遣工作,坚持点名、点验、查铺查哨和请销假等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生活秩序;③做好部队作战、训练、施工和执行其他任务中的预防工作,确保安全,积极做好个别人员的思想工作和安全防范工作;④加强对武器弹药、物资、剧毒药品和贵重物品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落实责任制;落实武器室、司务室、电视室“三有”设施,经常进行检查,堵塞漏洞;⑤发生事故和案件,要正确果断处置,及时向上级报告。
2、政治指导员安全工作职责。①负责领导组织本单
位安全防事故工作;②每月组织分析一次思想形势,针对人员思想和任务情况或新兵入伍,老兵退伍以及季节变换等时机,及时进行形势、现实思想和法纪等教育;③做好经常性思想工作,对全连人员思想变化,家庭社会关系以及个性心理特点情况要了如指掌,妥善处理各类问题。做好个别人的思想工作,及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建立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