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水工程承包合同
建筑防水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全面履行合同各项条款,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标准化等管理目标,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含施工面积):
4.承包方式:
5.工期:工程自
6.工程质量(含质保期限):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G50300-2001)的规定合格要求,质保期为工程结束验收后五年,如在质保期内有质量问题,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次日对其进行免费维修和维护。
7.合同单价:
8.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二、甲方工作
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一份,并向一方进行现场交底,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相关协调及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等各项事宜。
三、乙方工作
建筑防水工程承包合同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相关协调及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负责乙方各项事宜及相关工作的协调。
3.严格执行施工规定,安全操作规程,按照施工说明和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并做好各项检查记录,参加施工验收。
四、关于工程期限的规定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及工程交付,每延误一天罚款 元。
五、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说明,合同要求,结合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地下室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的要求进行相关验收;
2.乙方施工结束后通知甲方进行验收,认定符合要求后,填写工序报验单,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如甲方的土建工程不具备施工,乙方应及时与土建单位协商解决。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乙方需无条件进行修复。
5.验收合格后交甲方,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对下道施工工序进行技术交底。
六、关于材料的约定
1.乙方材料进场需提供相应的质保资料,如生产厂家的资料,材料的出厂合格证、质保书,现场取样复试检测报告等。
七、付款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按以下约定支付工程款和尾款。
建筑防水工程承包合同
八、有关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约定
1.承包人应当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发包人及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监督,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九、违约责任和纠纷处理
1.如乙方不能及时完成甲方的施工任务,甲方有权根据合同规定进行罚款。
2.如甲方不按合同付款方式付款,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如不能及时付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并要求付款。
3.本合同履行期内,双方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情况下,双方采取友好协商或请相关部门调解的原则解决。
4.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执双方交由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终止
1.本合同共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履行完成,质保期结束后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人: 乙方代表: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