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生须按专业考试要求自带考试用具,不得携带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3)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时间、考试纪律,诚信参加考试。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处理。
6. 专业统考评卷
艺术类专业统考评卷工作,由省招考办聘请专家组成评委组,采取封闭管理模式进行评卷。评卷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严密组织,严格程序,确保评卷质量。
7.专业统考成绩发布
评卷工作结束后,省招考办将统一公布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
(和168声讯台自愿查询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同时由各市、县(市、区)招考办向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发放《2012年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证》。
(二)艺术类专业校考
未包含在省统考范围内的艺术类专业的考试仍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除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外的其他省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在省统考合格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