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外火源是引发森林火灾的重要因素,管住野外火源是预防森林火灾的关键。
1森林防火的火源管理的种类
1.1野外生产性用火
野外生产性用火包括在林区、林区边沿进行的烧荒、烧地、烧杂草、计划烧除及其它野外生产用火。
1.2野外非生产性用火
野外非生产性用火包括烧水、做饭、烘烤食物,用火烧蜂、驱兽、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用火药枪捕猎,用火把照明和乱丢烟头等。
2森林防火的火源管理措施
2.1野外生产性用火的管理
野外生产性用火必须执行“八不准”和坚持申报、审批、监烧制度。为了避免森林火灾的发生,必须引导农户尽可能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前用火,逐步改变火险高峰期进行野外生产用火的习惯。森林防火期内,确需在林区、林沿进行生产用火的,必须经村民委员会和乡镇林业站批准,并领取《用火许可征》方可进行生产用火。经批准进行的生产用火,必须执行“八不准”、“五不烧”、“五负责”,必须落实防火措施,有专人负责。烧山造林、烧牧场、计划烧除、烧防火线、烧采伐剩余物等,这类生产用火范围广,危险性大,必须搞好设计方案,经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审核,报县政府批准,发放《用火许可证》,同时,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点烧时,要做好预防和扑救的各项组织工作,组织好防火队伍,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指挥、监督,防止跑火,并按批准的时间、范围,在3级风以下的天气进行。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实行有明火或有火灾隐患的实弹射击、爆破、勘察、施工等活动,必须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划定责任区,签订防火保证书,交纳安全保证金方可进行。
2.2野外非生产性用火的管理
对野外生活用火管理,主要清查一切隐患措施:一是对在野外生产作业人员和组织持有入山证件的临时野外用火人员必须固定生活、用火,用火完毕必须清理余火,经反复检查,确无复燃后方能离去;二是严禁无组织的个人在林区野外用火,违者重罚。
2.3对野外吸烟的管理
主要是加强入山人员的宣传教育,严格制度,防火期内绝对不允许野外吸烟,违者重罚,造成火灾事故者,由公安部门按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加强对入山人员的检查,不准携带烟火入内。对在林区进行生产作业的生产工人、矿山勘测、森调人员,可采取集中吸烟的办法,指定安全地点,吸烟后将烟头熄灭,并严格检查后方可离去。
2.4对上坟烧纸用火的管理
在春节和清明节关键时段实行坟主登记制度严格管理,在通往坟地的道口增设临时哨卡、检查火种、宣传教育;在坟地集中的地方,组织专人看守,不准上坟烧纸,提倡送鲜花文明祭奠。
2.5对自然火源的管理
主要是注意天气预报,在易发生雷暴的季节和雷击区,要增加巡护密度,防止雷击火蔓延成灾。
2.6对儿童、呆傻人员野外用火玩火、弄火管理
主要是加强对家长、教师和监护人的宣传教育,请他们严格对儿童和小学生的管教,严格对呆傻人员的看管,并通过签订保证书确保防火期内不在野外弄火。
2.7对入山作业、春游和盲流人员的管理
在重点区域设关堵卡,严禁火源进入山林。严禁火源进入山林,全面实施“封、管、清、查、守、禁”硬措施。在森林防火戒严期或高火险天气,应在重点林区、火灾多发地区和进入林区道路口要设关堵卡,严禁火源进入林区。加强巡山,清理盲流人员。严禁将火种带入林区,实行重点防范,重点地段和入山路口派专人死看死守,从源头上杜绝可能发生森林火灾的隐患。真正做到了路口有人把、山头有人看、坟头有人守,严防扫墓和游玩人员引发火灾。
3结语
火灾对森林的破坏性极大,危害极深,造成的经济损失相当严重,它不仅毁坏大量的森林资源,破坏自然环境和生态平衡,而且严重威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由于气温升降反复、风干物燥、野外吸烟、烧荒、上坟烧纸、儿童玩火等诱发森林火灾的因素较多。所以,必须坚持“预防为主、严防严守”的原则,切实在抓细、抓实、抓严上下功夫。坚决做到“三个严格管控”:一是严格管控重点部位,火灾多发地段;二是严格管控敏感时段,进入高火险期,各村委要发布戒严令,严查野外违规用火,确保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三是严格管控高危险人员,对痴、呆、傻以及精神病人要严格管控。
(责任编辑舒丹丹)
森林防火的火源管理措施
陈英
(云南省永善县林业局,云南永善657300)
摘要: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扑救难度大的毁灭性灾害之一,对森林资源安全,林区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建设都有重大影响,为了保护森林资源,维护自然生态平衡,促进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就要有效地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关键就是管住火源。本文简要陈述了火源的种类,详细探讨了对各种火源的管理措施,最后总结了火源管理措施的真正实效。
关键词:森林防火;火源;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