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3卷2 0 1 3年
第 6期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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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p a d商标纠纷案的启示与思考 (一 )田树启(大成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 )
随着 2 0 1 2年 1 0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台湾唯冠”)在欧盟和韩国、墨西哥、新加坡等国家及地区共获得 8个
苹果公司、英国 I P申请发展公司 (简称“英国 I P公司” )诉唯冠科技 (深圳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深圳唯冠”)商标权属纠纷案做出二审判决, 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吸引全世界目光的 i p a d商标 纠纷案就此了结。 纵观本案,双方争议的焦点只有一个:深圳
“ i p a d”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 3)2 0 0 5年前后,苹果公司策划平板电脑产品进入欧洲市场之时,得知 i p a d商标归台湾唯冠
所有,曾以撤销闲置不用商标等理由向英国商标局提出申请,希望获得 i p a d商标,但在英国败诉。 2 0 0 9年 8月,英国 I P公司开始与台湾唯冠接触,谈判台湾唯冠转让其全球所有的 i p a d商标,也就是除了自己注册的 8个 i p a d商标以外,还包括深圳唯冠的两个 i p a d商标。
唯冠到底有没有把 i p a d商标卖给苹果。在深圳唯冠看来,这个商标根本没卖过,而苹果则认为既然台湾唯冠 (总部 )已将 i p a d的全球商标权转让, i p a d的中国商标权也自然全部归苹果所有。就在苹果 i p a d商标权案在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败诉之后,
( 4)2 0 0 9年 l 2月 2 3日,英国 I P公司以 3 5 0 0 0英镑从台湾唯冠购得 i p a d商标。 ( 5)2 0 1 0年 4月 3日,苹果公司标有 i p a d商标的平板电脑产品在美国上市。 ( 6)2 0 1 0年 4月 7日,苹果公司与英国 I P 公司签订转让协议,以象征性的 1 0英镑价格转让
全国多个省、地级的工商部门开始行动起来,针对苹果的“商标侵权”行为给予行政处罚,最高
的一张甚至高达 2 . 4亿元人民币 (由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开出,但最终未被执行 )。 针对此案,人们议
论的热点问题多数集中在“注册在先”的“无名气”商标和“使用在后”的“有名气”商标之间产生了权利纠纷,其中的利益关系如何平衡。民族情绪下的道德评断以及案件
包括涉案商标在内的所有商标。( 7)2 0 1 0年 9月 1 7日,苹果公司 i p a d产品进入中国市场。由于苹果公司认为深圳唯冠拒不
有关的商标转让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等也履行其转让涉案商标的义务,2 0 1 0年6月,苹果呈现在大家面前。 公司联合英国 I P公司将深圳唯冠诉至深圳中院, 请求法院判令 i p a d商标的专用权归原告所有,并案件回顾赔偿其经济损失 4 0 0万元。 根据本案相关的公开报道,双方的争议可以 ( 8)深圳中院于 2 0 1 0年 4月 1 9日受理此案。简述如下。
此案的争议焦点是,被告深圳唯冠认为,商标转让协议发生在英国 I P公司与台湾唯冠之间,对被
( 1 )2 0 0 0年唯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
称“唯冠控股”)旗下子公司唯冠科技 (深圳 )有告拥有的两个在中国注册商标进行转让,虽然协限公司,在中国申请 i p a d文字商标和文字图形结议列明标的,但显然是无权处置,对深圳唯冠没合商标,2 0 0 1年被核准注册,获得商标专用权。 ( 2)唯冠控股系香港上市公司。2 0 0 1年至2 0 0 4年,唯冠控股旗下另一子公司唯冠电子股份
有法律约束力。而原告认为涉案转让商标协议属于集体转让交易,台湾唯冠签署的转让合同对深圳唯冠构成表见代理,故商标转让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