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次仁措 2013.2.13
一、概述二、关于预防与应急准备
三、关于报告与信息发布四、关于应急处理
五、关于法律责任
一、概 述(一)、公布施行时间与章节内容(二)、公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 例》 (以下简称条例)的意义 (三)、立法目的与目标 (四)、急需解决的几个问题 (五)、促进各级政府建立应急体系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定义的基本界定
(七)、《条例》提出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急工作应遵循的工作方针和原则,建立了有 关应急工作制度(八)、强化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指挥 系统,明确政府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的职责, 以及卫生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公布施行时间与章节内容 ●2003年5月7日,国务院第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5月9日公布施行; ●章节内容:《条例》共分六章五十四条 第一章 总则(1—9条) 第二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10—18条) 第三章 报告与信息发布(19—25条) 第四章 应急处理(26—44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45—52条) 第六章 附则(53—54条)
(二)、公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的意义 在全国抗击非典的关键时刻,国务院(5月9日) 公布施行《条例》,具有重大意义: 1、标志着我国进一步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 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2、标志着我国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进 一步完善;
3、为及时、有效地应对处理突发事件建立 起“信息畅通、反应快速、指挥有力、责任明确” 的法律制度; 4、在今后应对处理突发事件时,各级领导 和群众有法可依、依法处理、避免失误; 5、对今年的抗击“非典”具有现实意义 《条例》和《传染病防治法》为抗击非典提供了 强有力的法律武器。
(三)、立法目的与目标1、建立统一、高效、权威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2、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 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
3、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四)、急需解决的几个问题1、处理指挥不灵 —— 决策责权不清,部门职责不明, 协调缺乏依据 2、信息不灵 —— 来源不准,渠道不畅,延误预 测、预报、预警 3、应急设备储备不足 4、队伍不硬
(五)、促进各级政府建立应急体系1、建立统一的指挥系统; 2、建立畅通的信息网络; 3、建立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和应急救 治体系; 4、建立应急医疗卫生队伍。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定义的 基本界定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 重损害的事件。 ●三个特征: 1、
突发事件具有突发性; 2、突发事件具有公共卫生的属性; 3、突发事件对公众健康的损害的影响要达到一定 的程度;(或者从发展趋势看,属于可能对公众健康 造成严重影响的事件)。
●四项内容:1、重大传染病疫情; 2、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3、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 4、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七)、《条例》提出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急工作应遵循的工作方针和原则,建立了有 关应急工作制度
1、方针、原则: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 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 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2、制度●监测与预警制度 ●应急报告制度 ●信息公布制度 ●应急处理制度 ●应急处理工作督导制度 ●举报制度 ●责任追究制度 ●应急设施、设备、物资、人才资源等储备制度 ●有关人员的补助制度
(八)、强化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指挥系统, 明确政府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的职责,以及卫生行政 部门的主要职责
●国务院设立全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 ●省级政府设立地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突发事件发生后,具体 负责组织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按各自的职责范围分工负责。
二、关于预防与应急准备(一)、预防措施(二)、应急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