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产妇及儿童 临床合理用药知识培训潍坊市妇幼保健院
卫生部办公厅文件卫办医政发[2011]112号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孕产妇及儿童 临床用药管理的通知
《通知》的背景 一、目前孕产妇和儿童临床用药安全 吗? 二、目前孕产妇和儿童临床用药规范 吗?
回顾国内外严重事件 一、反应停(沙利度胺)事件:
20世纪60年代初孕早期孕妇使用反应停治疗呕吐,导致长 骨缺损,如:无臂和腿,海豚畸形10000余例。 二、药物性耳聋:
20世纪90年代统计,我国由于药物致聋、致哑儿童约 180万,主要原因是抗菌药物致聋。氨基甙类(庆大霉素、卡 那霉素等)占80%。新霉素滴耳冲洗伤口也可致聋。 三、己烯雌酚(DES)事件:
20世纪60年代,用乙烯雌酚预防“妊娠毒血症”的孕妇, 其女儿出现青春期阴道腺癌。
医疗风险 一、社会对医疗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 二、公众对医疗服务差错的“零容 忍”。 三、医疗行业的形象不断被“丑化”。 四、医患关系高度紧张,面临信任危 机。
如何规避药源性损害的 医疗风险? 加强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规范医疗行为。
加强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一、 建立孕产妇及儿童药物遴选制度,加强购用管理。 孕产妇及儿童药物安全性评估制度
对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药物及时采取停购、清退等措施, 保障临床用药安全。孕产妇及儿童药物遴选制度
尽可能购进儿童专用药品和剂型。
加强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二、加强孕产妇及儿童药物处方权及调剂资质管理。 专项培训与考核 医师专项处方权 药师专项调配权
加强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三、规范孕产妇及儿童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最小有效剂量 最短有效疗程 最小毒副作用 加强用药指导 患者知情同意 监测不良反应
加强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四、加强孕产妇及儿童用药处方和医嘱点评 加强临床药师审方 开展专项处方/医嘱点评 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