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学生手册
(1009批次试行)
目 录
简介:
北京语言大学简介 ................................................................................................................... 3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简介 ........................................................................................... 4
德才兼备 全面发展 ............................................................................................................... 5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管理体系 ................................................................................... 6
管理规定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十章
第十一章 学生行为准则 ....................................................................................................... 7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 10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交费办法 ..................................................... 20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免、代修管理办法 ............................................. 21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课程考试管理办法 ............................................. 24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考生应试守则 ..................................................... 28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管理办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准则 ............................................. 34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奖惩及学生活动 ......................................... 38 网络教育统考有关内容 ..................................................................................... 41 关于统考成绩计入课程成绩的管理办法(试行) ..................................... 48
关于《学生手册》的说明
为使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尽快了解网络教育相关政策,规范网络教育学生管理及教学管理,特制定本手册。为了使其更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完善《学生手册》。更新后的《学生手册》将及时在北语网院网站(http://)上予以公布,请注意查看网上通知。学院也将采用书面或e-mail等方式及时通知学习中心和学生。
本手册最新修订于2010年7月,适用于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1009批次学生,以本《学生手册》中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准。
学生一旦进入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习,则视同接受本手册中的所有内容。 北语网院对本《学生手册》中的所有内容具有最终解释权。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2010年07月
北京语言大学简介
北京语言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高等院校。学校创办于1962年,原名北京语言学院。1996年6月更名为北京语言文化大学,2002年7月校名简化为北京语言大学。
北京语言大学座落在高等学府林立、科研院所云集的北京市海淀区,是我国唯一一所以对来华留学生进行汉语和中华文化教育为主要任务的国际型大学,同时承担着对中国学生进行外语、汉语言文学、计算机科学、信息科学和金融学、会计学等专业教育以及对外汉语教学师资培养、培训、出国留学预备人员出国前的外语培训工作。素有“小联合国”美誉的北语,每年都有来自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近万名外国留学生和4000多名中国学生在这里学习。
北京语言大学师资力量雄厚。在800多名教师中有教授、副教授近300名;另外,学校还聘请了一批国内外知名学者为兼职教授,同时还聘请30多名外国专家在校任教。
学校现设有汉语学院、汉语进修学院、汉语速成学院、外国语学院、人文学院、汉语教师进修学院、继续教育网络教育学院、信息科学学院、国际商学院、出国留学预备人员培训部等教学单位。汉语学院、汉语进修学院、汉语速成学院面向世界各国招收外国留学生。外国语学院、人文学院、信息科学学院、国际商学院、继续教育网络教育学院招收中国学生。学校还设有对外汉语研究中心(国家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语言研究所、语言信息处理研究所、数理语言研究所、汉语水平考试(HSK)中心、比较文学研究所、中华文化研究所、汉学研究中心等研究机构及图书馆、出版社、杂志社等教学辅助单位。
硕士学位点有:汉语言文字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课程与教学论、专门史、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国际政治、英国语言文学等。
博士学位点有:古典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等9个博士点。 北京语言大学为有志青年提供了良好的成材条件:优美的校园环境,浓厚的文化氛围,得天独厚的语言环境,一流的教学设施,富有特色的教学体系;此外,丰富多样的教学方式和助学服务都有利于学生立志成材。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简介
2000年7月14日,教高厅[2000]9号文件批准同意我校为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学校。2000年12月,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正式成立。为了推广汉语言文化,北京语言大学于2001年推出了网上汉语课程,成为国内第一家向外国留学生提供网上汉语课程的学校。
2002年5月北语正式推出中国成人英语专升本远程学历教育,以新颖的网络多媒体远程教学方式为求学者提供良好的教学服务;方便快捷的双向交流(师生交流、学生间交流)为学生创造了良好的语言氛围和学习环境;2004年同时推出对外汉语专业、汉语言专业、英语专业、金融学专业等网络课程。自2004年起,远程教育学生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可自主掌握学习内容和时限。为了保证学院远程教育平台的稳定运行,北语网络教育学院在硬件与网络接入方面做了较大的投入,重新扩建了直播教室。同时实施光纤专线接入用于国内远程教育,使所有学生都能畅捷地通过网络教育这个没有“围墙”的教育形式享受到北语优秀的教育资源。
为了保证在不同学习条件的学生都能顺利地学习各种知识,学院(http://)采取了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为提高学习效率,不仅通过教育平台向学生提供视频直播、课件点播、交互式远程实时和非实时答疑、E-mail、BBS等学习方式,,还在配发纸版本教材同时提供光盘学习方式。
学习中心在远程教育学生中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可自主掌握学习内容和学习时间。各地学习中心在依托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的强大网络技术和教学力量支持下积极发展自身建设。各地学习中心还将建设数字化图书馆供学生学习之用,并可通过与总部的网络专线连接使用北语图书馆的部分资源,可同时容纳学生在线享受北语的现代远程教育。
远程教育顺应了全球网络经济迅速发展的潮流,是对传统教学方式的突破和创新,它符合当今终身教育和素质教育的理念。在这世纪性的机遇面前,北语网院学习中心有信心和决心通过自己脚踏实地而又锐意进取的努力,以现有网络教育为基础,不断拓展办学内容,大力发展学历教育、非学历培训以及中外学生远程教育,在21世纪终身教育、大众教育的远程教育学习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德才兼备 全面发展
——寄语新同学
亲爱的同学们:
欢迎你们来到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习。从今天起,你们将成为我们这个大家庭中的一员。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同学们怀着各自的理想从四面八方来到这所具有国际特色的大学深造,我将和北语网院的全体教职员工一道,用一颗最诚挚的心努力为你们服务。我们将秉承北语网院“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的一贯原则,努力搞好网络课堂教学,保证教学质量,组织各类有益活动,完善各项服务措施,使就读于北语网院的每一名学生都能成为德才兼备的人才。
恬静而幽雅的北语校园,将成为你们度过大学生涯的乐园;温馨而静谧的网络教育学院,将是你们理想的学习场所。相信你们会在这片沃土上,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在提高自己知识储备的同时,能发展自己各方面的综合素质,并最终成为一个对社会有价值的人,成为国家栋梁之材。
“世界上最快乐的事,莫过于为理想而奋斗。愿你们能在北语网院度过快乐的每一天,预祝你们学有所成,并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2010年07月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管理体系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北京语言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学校(教高厅[2000]9号),面向全国开展现代远程学历教育和非学历培训。为培养面向社会的应用型人才,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我校实际特色,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定位
主要面向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含学历教育和非学历培训等。
第三条 管理体制
学校于2000年12月成立网络教育学院。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依托设在全国各地的学习中心,负责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的实施与管理工作。
第四条 学习中心
是指经学校授权、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现代远程教育支持服务机构。包括直属学习中心、奥鹏远程教育中心及弘成学苑学习中心(经教育部批准开展现代远程教育的公共服务体系所建设的学习中心)。
第五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加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习的学历教育学生。
第一章 学生行为准则
一、 日常行为规范
凡就读于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包括各学习中心)的学生,在日常生活和学习过程中,须遵守以下行为准则:
1.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不参与任何有损祖国尊严和荣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反对破坏安定团结的行为。
2. 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各种法规,模范遵守国家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严格遵守本学院及所在学习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做维护民主和法制的典范,反对无政府主义。
3. 积极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尊重不同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反对一切分裂祖国和损害民族团结的行为。
4. 注重个人心理健康,注重个人品德修养。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关心集体,反对极端个人主义;尊敬师长,关爱他人,孝敬父母。团结同学,善于合作。
5. 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说话要有事实根据,办事要从实际出发。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
6.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维护教学秩序,遵守学习纪律,自主学习,不抄袭作业,考试不作弊。
7.
8. 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和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维护公共秩序。不打架斗殴,不赌博,不吸毒,不酗酒,不观看反动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
9.
偿。
10. 遵守外事纪律。在涉外活动中与外国留学生平等友好相处,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爱护公共财物,保护公共设施,爱护花草树木。珍惜教学科研设备,损坏公物要赔事;对外籍教师和国际友人以理相待,不卑不亢。
11.
12. 自觉维护学院的知识产权。 须对自己在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现代远程教育网上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学生在网上不得散发传播反动、色情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皆由学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学院网上的系统记录有可能作为学生违反法律的证据。
二、 中国学生在对外交往中应注意的若干问题
我校每年都有大量的外国留学生和专家在校学习和任教。为此,本着既坚持改革开放,又要加强管理的精神,特对中国学生提出以下注意事项:
1. 学生在一切涉外活动中要忠于祖国,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坚决维护民族尊严,不做任何不利于祖国的事,不说任何不利于祖国的话;按党的方针政策办事,以中国大学生良好的道德风貌,勤奋严谨的学风给专家和留学生以积极的影响,为祖国争光。
2. 遵守我国的法律、法令和法规,遵守《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专家楼和中外学生楼的管理规定。在专家和留学生面前,应是遵守法纪的模范,自觉维护校园秩序的稳定。
3. 鼓励中国学生与专家和留学生交朋友,多做友好工作,增进与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坚持国家不分大小,一视同仁,反对崇洋媚外思想,反对大国沙文主义和种族岐视,对任何外国人都不使用歧视、讥讽性等不礼貌的称呼。
4.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警惕国际资本主义的和平演变。在政治问题上,对有些人的模糊认识应耐心解释;对对我诬蔑和挑衅的人应严正表明我们的立场,但不与其纠缠,做到有理、有利、有节。在生活上,要警惕腐朽生活方式对我们的腐蚀。
5. 在对外交往中要坚持内外有别,提高警惕,严守国家机密,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不泄露不对外公开的内部规定、谈话、决议、疫情、书刊以及尚未公开对外的信息;不将内部矛盾暴露在外国人面前;未经批准不得接受外国人对我内部情况的任何形式的调查;外国人不得干预我国内部事务,我们也不要干预外国人的内部事务。
6. 不与外国人发生经济或其他非正当往来。禁止与外国人兑换外币,索取实物、票证,托购紧俏商品,禁止走私,禁止借阅黄色反动书刊;不得公开表示或暗示对方赠送礼品;不向外国人借钱物。
7. 未收到主办人正式邀请不得参加外国人举办的活动以及专为外国人举办的活动。如收到外国人寄送的各类请柬、票券或邀请应立即如实汇报,未经院级主管外事的领导批准不得私自出席或转让。
8. 不得擅自向外国驻华使馆、通讯社或其他外国人举办的文化宣传活动提供场地;不得私自接受外国记者采访,对方一旦提出要求应立即请示汇报。
9. 尊重外国专家和留学生的风俗习惯与宗教信仰,但不得向外国人索要宗教宣传品和
刊物,不与外国人的宗教组织发生联系。
10. 在对外交往中要谦虚谨慎,不卑不亢,自尊自重,讲究文明礼貌,注意服饰仪容;任何人不得利用对外交往的机会谋取私利,不能做有失国格人格、有损国家民族利益、有损于中国人民道德风尚的事情。
11. 在涉外活动中遵守政治纪律,自觉与中央保持一致。严格按党的方针政策办事,遵守外事纪律,遵守保密纪律,遵守组织纪律;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如实反映情况,顾全大局,协同对外。严守《涉外人员守则》的各项规定。
12. 凡违反上述注意事项者,学校将参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第二章 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为切实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教育部关于网络教育的政策规定,维护学校现代远程教育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现代远程教育学生学籍管理,确保培养质量,参照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网络教育的特点,特制定本细则。
一、 基本规定
第一条 归口管理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学生的学籍由学院统一建档管理。各学习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按学院统一的格式和要求,建立完整的学生电子学籍档案,在学生学习期间实施有效管理,作为学院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查询、检查、审核学生毕业资格的依据。
第二条 招生层次和专业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的办学层次主要包含高中起点专科和专科起点本科。专业由学院根据学校专业目录及市场需求设置。
第三条 学制
学院实行学年学分制管理。高中起点专科和专科起点本科层次基本学制为三年,学习期限为2.5—5年。
第四条 教学模式
学院实行以互联网为基础的交互式教学为主的教学方式,实现以学生为中心的业余、灵活、分散的个性化自主学习,学生可通过教材自学、网络或光盘课件学习、网上导学、网上答疑、网上讨论、网上作业、自测练习、网上辅导等方式进行课程学习,最后参加集中考试,以取得课程学分。
第五条 教学计划和教学周期
学院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统一制定教学计划,各门课程、各实践教学环节执行学院统一制定的教学大纲。学院根据知识体系构建规律安排教学进程,制定开课计划。每门课程的学习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
学院为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学习效果,结合学生入学时间和课程要求,学院将每学年分为春秋两季学期,每年各学期的具体开学时间以院历公布为准。
第六条 学费规定
学院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均按国家核定的标准执行。其中,学费以学分为计算基本
单位,按毕业所要求的课程学分数计算总学费。
学费采取预收方式。为了保证正常学习,学生要注意续交学费,保证个人账户内有不少于预选学分的学费。
二、 入学、交费、注册
第七条 报名资格
申请参加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高中起点学习的学生须持有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成人高中或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专科起点学习的学生须持有经教育部批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院校颁发的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等高等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证书。
第八条 入学测试
是学院组织的针对就读学历教育学生入学前的基础水平测试。入学测试科目一般为语文、英语和计算机基础,以当季招生简章为准。考试成绩通过学院规定的录取线才能录取。符合入学条件及入学测试免考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免试入学或部分入学测试科目的免考,免考条件在当季招生简章中公布。
第九条 入学资格审核
1. 学院对报名参加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习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其报名信息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入学测试通过状态。
2. 原始学历基本信息完整性指:包括原毕业院校、原毕业专业、原毕业时间、原毕业证编号、原毕业证书类型等报名信息是否完整填写。
3. 原始学历基本信息有效性指:申请参加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高中起点学习的学生须持有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成人高中或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参加专科起点学习的学生须持有经教育部批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院校颁发的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等高等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证书。
4. 入学测试通过状态指学生是否通过了学院组织的当批次入学测试,或符合相应的免考条件申请免考审核通过。
5. 学生在入学过程中有不符合招生条件和手续者,或在入学时提供假证件、假证明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学籍。学院依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负责对报名者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备案。对报名者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包括已经持有的毕业证书是否属于国民教育系列,不承担、也无权承担任何责任。由于报名时提供了不符合条件的毕业证书等报名资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提供者本人负完全责任。
第十条 录取
符合入学资格条件并通过入学测试(或满足免试条件)者予以录取,发放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录取通知书》。
第十一条 交费
1.收费标准按国家核定的标准执行。收费范围包括学费等。
2.学费采取预交学分方式收取。为了保证正常学习,学生要注意续交学费,保证个人账户内有不少于预选学分的学费。
第十二条 注册
已录取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交纳费用并提交个人档案资料后,学院将学生资料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者将被注册并取得正式学籍;未通过审核者将被取消录取。 第十三条 学籍档案
1. 学籍档案是学生在校期间的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报名信息、照片、毕业生登记表、在籍期间学籍异动材料、奖惩材料等在内的各种形式的个人历史纪录。
2. 学生入学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性别、籍贯、层次、专业、原毕业学校及毕业电子注册证书号(专升本)等信息关系到学生能否顺利进行电子注册与毕业,应与学生所提交的报名档案资料(指报名登记表、学历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一致。学生在校期间如更改以上信息,应及时报备学院学生部。
3. 各学习中心负责按照学院要求收集、整理学籍档案中的报名材料,学院学生部负责接收并添加后续归档材料,形成学籍档案。为学校和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评估、检查、审核学生毕业资格提供依据。
4. 毕业生的学籍档案材料是用人单位选拔毕业生的重要依据。学生毕业后,毕业档案密封后发放至学习中心,由各地学习中心向学生统一发放。
5. 退学、肆业、未获得毕业资格者,学院不提供个人档案。
第十四条 学生证
1. 学生证是学院正式生证明身份的证件,由学院统一制作并发放。
2. 学生领取教材、参加考试和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种活动均须携带学生证。
3. 学生证如有遗失或损坏以至影响正常使用,学生须到当地媒体办理挂失声明,并持
媒体开具的挂失证明到学习中心填写《补办学生证申请表》申请补办。学生因学籍
变动引起学生证信息变化需到学习中心申请新的学生证,工本费10元,费用自理。
4. 学生因退学、毕业等原因离校时,须交还学生证。
三、 课程学习管理
第十五条 课程设置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教学计划中的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及选修课,其中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为必修课。
选修课中包括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是为了拓展学生的专业知识的广度或深度而设置的专业课程,学生根据个人需求选择部分课程进行学习,但所选修课程学分必须满足规定的最低要求。公共选修课是指学院为培养学生个性化知识结构而提供的非本专业课程。
第十六条 选课管理
1. 选课时间: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实行每学年两学期制,学期开学时间一般为每年的四月和十月。具体开学时间以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院历为准。学生以学期为单位选课。选课一般安排在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内。
2. 选课原则:
学院根据教学计划设置明确每学期开课计划,开课计划充分考虑了专业知识结构建立的渐进性。为使学生能够较好地构建专业知识结构,学院在开学前依照开课计划为学生集体选课。选课后学生可立即进行相关课程的学习。
如学生的学费账户余额不足,将无法进行选课学习。
第十七条 修课管理
1. 修课期限:
每门课程必须达到一定学习期限(一般为3个月)方可参加考试,如课程的开通时间到学院组织的结课考试时间间隔少于学院规定的最短学习期限,则该课程将不能进行考试预约进而无法参加结课考试
2. 免修代修:
如学生在入学前已经完成某些课程的学习,并符合学院的课程要求,可在入学后一个月内申请相应的课程免修或代修。具体参见《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免修、代修管理规定》。
3. 重修:
每门课程有两次免费考试的机会,两次考试均未通过者(含旷考),须重新申请选课学习。对于教学计划中的必修课,如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两次考试均未通过的,须进行重新学习;对于选修课,如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两次考试均未通过的,可以选择重新学习原课
程,也可以改选修其他选修课。
重修课程与新开课程同等要求,原课程学习过程中所提交的作业等信息全部无效。重修课程的考核方式遵从当次所预约考试批次中该课程的考核方式。
四、 课程考核和成绩管理
第十八条 考核方式
学院的课程考核包括形成性考核和集中考试两部分。学生必须按网院规定参加所修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合格则取得该课程学分。
第十九条 形成性考核要求
1.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形成性考核适用于除毕业环节外的全部课程。
2. 由于不同课程的教学特点和培养目标不同,形成性考核所占比重略有不同。同一门
课程的形成性考核比重可根据教学目标的变化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在同一个开课学
期中将保持不变。
3. 现阶段执行的形成性考核规定为:课程《远程学习方法导论》形成性考核比重为
100%,其余课程的形成性考核均占课程总成绩的40%。
4. 形成性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平时作业。平时作业有主观作业题和客观作业题两
种,均为网上在线作业。每门课程每学期有四次不计时作业。作业按教学进度分时
段布置,学生需在规定的每套作业截止时间内完成作业并提交。客观作业题可由作
业系统自动评分,主观作业题由辅导教师在线评分。全部作业均为百分制,作业成
绩计入课程结课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四次作业的平均成绩与作业所占考核比重的乘
积。其他形成性考核的内容根据课程内容不同而有所差异。
5. 形成性考核还包括对学生参与教学活动、完成课程必修环节等情况的考核。对学生
网上参与情况的考核是了解和掌握学生学习过程和学习状态的有效措施,具体包括
学生浏览网络课件的次数和时长、在线实时答疑、网上课程辅导、课程BBS讨论
等网上学习环节的参与情况等等。网上参与考核暂时不计入课程成绩,但可以作为
平时成绩的参考,鼓励学生积极上网学习。也可以用于优秀学生评选的依据之一,
6. 形成性考核成绩不带入重修课程。
第二十条 课程考试规定
1. 考试方式: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教学计划中的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原则上采用闭卷或半开卷笔试(A4模式)的方式进行,选修课试可根据课程要求采取闭卷笔试、开卷考试(大作
业)、半开卷考试(A4)或完成课程论文等方式进行。
闭卷考试、半开卷考试(A4模式)及部分开卷考试为集中考试,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90分钟。
语言类专业听力和口语相关课程考试根据其课程特点安排不同模式的考试。
A4模式说明:A4模式是指学生在考前复习中将自己总结归纳的考试知识要点记录到一张A4纸上,在参加该课程考试时,仅可携带此张A4复习纸进入考场,考试过程中允许学生参考纸上的复习信息解答试题。A4纸上的知识信息必须手写,打印或复印无效。
2. 考试时间:
学院在每学期期末安排一次集中课程考试,大致时间为每年的3月和9月。具体考试时间和考核要求以学院院历和具体通知为准。
学院根据课程考核不及格情况决定是否安排课程补考,补考的通知将在考前两个月通过学院公告对外发布。
3. 考试预约:
学生通过考试预约方式确定是否参加该批次课程考试,未参加考试预约将不能参加课程考试。
各学期正常开设课程的结课考试,由学院统一进行考试预约。但在同一考试批次内,如学生的补考科目与正考科目场次不冲突的前提下,学生可自行预约补考科目。个人预约时间晚于集体预约。预约通知将在学院门户网站学院公告及考务专区进行发布。
补考批次的考试预约为学生个人预约。学习中心及学院均不做代预约。
4. 缓考:
课程考试允许缓考。课程考试预约后学生可申请缓考。办理缓考的课程不扣除考试次数。
5. 旷考:
课程考试预约后未办理缓考手续也未参加考试视为旷考,考试成绩以零分记,并扣除一次考试机会。
6. 重考:
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可进行重考。每门课程有两次重考机会。如两次重考后仍不及格,则需要参加课程重修。重考成绩的记载与正式考试相同,不注明“重考”字样; 第二十一条 课程成绩评定与记载
1. 课程成绩采取百分制,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取得该课程学分。
2. 除毕业实践和毕业论文外,其他课程的结课成绩均为形成性考核成绩和集中考试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