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评标办法的适应性研究,介绍了现行评标办法的依据,分析指出了现行评标办法中存在的不足,并探讨了如何有效地开展招投标工作,指出当前监督管理工作应着重完善的体系和制度,以顺利地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最终促进我国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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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卷第8期 33No.8 山西建筑 Vol.2007年3月Mar. 2007SHANXI ARCHITECTURE
文章编号:100926825(2007)0820256202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评标方法研究
周 源
摘 要:通过对评标办法的适应性研究,介绍了现行评标办法的依据,分析指出了现行评标办法中存在的不足,并探讨了如何有效地开展招投标工作,指出当前监督管理工作应着重完善的体系和制度,以顺利地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最
终促进我国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关键词: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评标办法中图分类号:TU723.2
文献标识码:A
确,那么留给投标人的仅仅是如何利用自身技术和管理水平组织资源按期进行实施。在满足工期和质量要求的情况下,投标价格的不同实质上已经体现了投标人在自身技术水平、原材料采购渠道和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差异,没有必要再设置其他评分标准来评估投标人商务、资质等方面的差异,并因此引起中标结果的不同。采用最低评估价中标的原则既符合建筑产品的属性特征,又可以充分体现招标的最终目的。
2)从市场定位方面来讲,招标采购是建立在买方市场基础上的采购行为。借助招标文件这一载体,招标人可以阐述建设需求、提出技术要求、制订约束条件等。投标人是根据招标文件公开的需求、要求和条件进行报价,最终达成一致。因此在完全意义的买方市场中,买卖双方所扮演的角色差异决定了作为买方的招标人占据了主动,招标人完全可以通过招标文件的约定尽可能地控制合同风险。
3)从交易方式方面来讲,工程项目的支付方式主要采用的是
1 现行评标办法的依据、分析及不足
(2000年1月1日开始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一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能够
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上述法律条款虽然没有直接对评标办法做出相应规定,但是通过对中标结果的规定为评标办法的制订确定了基本原则。
2001年7月5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七部委颁布了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该法规对评标办法做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评标方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津、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首次提出后,在定额计价模式下几乎没有使用,而“法津、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由于操作难度较大,也几乎没有广泛应用。相比之下,综合评估法的实践操作性较强。但该方法的有关规定过于笼统,造成了操作中随意性过大的现象,为不良社会风气的滋生提供了更为隐蔽的温床。
在当前清单计价模式下,一般地方政府规定的评标办法还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但实践中主要应用的还是后者。这样,只是计价模式由定额计价变到清单计价,评标模式还是和以前一样,工程造价改革的目的得不到完善的实现。
进度付款方式。每次支付均须通过当次付款验收,对于不合格材料和施工产品,业主完全可以不支付。同时每次支付也是一次价值工程的交易确认,承包商无权也不可能因某次业主合理的不支付将已经验收的价值工程收回。何况承包商还有履约保函(一般是合约金额的10%),经验表明,如果承包商违约,业主在申请执行履约保函后得到的补偿,可以弥补换掉前者交给下家承包商而产生的经济损失。业主完全可以通过认真执行合同来控制其执行风险。
4)从工作流程方面来讲,公开招标前,招标人必须刊登招标
2 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评标办法探讨
从理论上说,建筑工程是期货商品,招投标过程中反映的商品品质均具有预期性,预期与未来之间的不确定性必然会引起需求者对商品品质的担忧,因而需求者除注重商品本身品质、工期外,对生产者的资信、能力以及合约风险等因素也很关注。在现实中,虽然一般性建筑产品技术含量不高,但由于一个承包合同清单项目众多,工程实施及结算具有一定的伸缩度,且工程成本控制及账务处理较具弹性,存在着“黑色利润”空间,为工程项目招投标的“暗箱操作”提供了物质基础。上述原因造成了建筑市场在宏观上过度竞争,而在微观上需求者又排斥竞争的客观现象,阻碍了招标发展和市场竞争。招标的最终目的是在确保商品品质的前提下实现投资最小化,如何通过评标办法鼓励市场竞争,实现招标的最终目的是一个需要长时间实践和理论探讨的问题。最低评估价中标原则是一个值得推广的评标方法。
1)从基本属性方面来讲,建筑工程和普通商品也基本相同。
公告。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招标人可以制订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并在招标公告中详细载明,只有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投标。换句话说,参加竞标的投标人都有实力组织项目实施,只是由于不同的投标人在对项目需求的分析深度、市场资源信息的掌握程度、计划组织工作的周全性等方面存在差异,这些差异都将直接反应到投标价格上。采用最低评估价中标的原则是最直接、最有效、人为因素影响最小化的评审方式。最低评估价法在评标时淡化“标底”或“算术计算值”的作用,不再是以接近“标底”或“算术计算值”为最优,而是以“合理低标价、不低于成本价”为标准。评标的重点是对低报价合理性的判断,通过“询标”环节,保证中标价是合理的最低价。其实施的关键在于:a.准确编制工程量清单。b.认真制订合同条件。c.招标程序的把握。d.最低评估价的确定。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原则,影响最终报价的因素主要是工、料、机等方面的价格指数和是否存在缺、漏项等不正常因素。评标
在结构、工艺、功能、质量各方面技术要求都很明确的情况下,其竞争的主要因素是价格和完成时间。招标前,如果勘察、设计等
工作深入细致,技术要求、施工图纸、工程量等基础资料全面、准
收稿日期:2006210230
作者简介:周 源(19692),男,工程师,南京方圆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江苏南京 210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