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考勤实施办法
兴庆区第六小学考勤实施办法
一、 考勤方法。
1、 考勤工作由副校长负责;
2、 考勤须有详细的原始记录,原始记录要妥善保存,以备考查。
二、 考勤范围和内容
1、 考勤范围是全体工作人员在本单位日常工作和要求必须参加的工作、会议学习、听课、考试、监考、出差、集体活动所涉及到的出勤情况。
2、 考勤内容:(1)迟到;(2)早退;(3)病退;(4)事假;(5)旷工;(6)婚丧假;(7)生育假。
三、 各种假期的时间规定
按上级部门统一规定
1、 因学校工作特殊性,提倡将婚假安排到假期。对上班期间请婚假的教职工,准假3天。
2、 丧假3天。请丧假需到外地,可根据需要给予路程假。
3、 生育假。
(1) 产假90天;
(2) 难产增假15天;
(3) 晚育增假14天;
(4) 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假40天。
(5) 女教师产假若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
(6) 正式上班并在哺乳期的职工,每天两次哺乳假,每次6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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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教职工请假期间的节日一并计为请假时间。
四、 请假、审批、销假
1、 因故不能在岗位工作,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按相应的迟到(早退)或旷工的有关规定处理。
2、 请病假3天及以上的,必须出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请病假半天及以上必需出示医院或诊所就诊证明,无证明按事假计算。
3、 教职工请假15天以上的,报教育主管领导审批,请假期满后,必须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五、 考勤的惩戒
1、 当月迟到、早退一次扣5元,二次扣10元,依此类推,5次以上者扣发月度奖。
2、 全年迟到、早退累计30次以上不足50次者,除按规定扣款外,年度考核等次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
3、 全年迟到、早退累计50次以上者,除按规定扣款外,当年考核定为不合格。
4、 为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对于在完成当天工作任务后,看病、处理急事的,每月累计临时假 45岁以下教师不得超过6小时,45岁以上教师(含45岁)不得超过7小时。超过时间按整天计算。
5、 主管考勤领导每月月底公布考勤情况。
6、 学校每月对每位教师拿出30元进行出勤方面的月考核。方法:凡迟到、早退5元/次,两次10元,迟到3次不享受每月30元的月考核奖;如果有连续迟到的情况,学校将依此类推,5次以上者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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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部分扣发月度奖;迟到在15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另外,病事假半天以上(含半天)不享受全勤奖。其他情况按原来考核规定执行。
六、 对旷工的处理
1、 旷工1天,扣除当天基本工资、当天月度奖、当天早餐费。旷工不满5天按以上标准累计扣除。
2、 累计旷工5天(含5天)以上不超过30天的,按照第1条标准累计扣除月度奖、基本工资、早餐费以外,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并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罚。
七、 对病事假的处理
1、 病假一天,扣除10元,按以上方法累计计算(病假半天减半)。特殊病、重大疾病的教职工,学校上报教育局,根据情况而定。小产假不享受当月全勤及学期末出勤奖励(从2009年开始实施)
2、 请事假的处理:
(1) 请事假1天,扣发30元,事假半天减半。超过一天按以上方法累计计算。
家庭直系亲属(父母、兄妹、爷奶、公婆、岳父母)的红白喜事,按上级部门规定:喜事一天假,丧事三天假。
(2) 请病事假期间,从事有盈利性质活动的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注:第七条中,如果当月可实施月度考核可从中扣去。如不实施月度考核从工资中扣去。)
八、 代课教师的病事假
迟到一次扣5元,二次10元,依次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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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代课教师的考核办法:病假一天按其每天工资的一半扣除(半天减半),事假一天扣除当天的工资(半天减半)。
2、 出勤情况可作为代课教师工作表现认定、推荐的一个方面。
注:1、凡学校规定的各种活动(如政治学习、教研活动、集会等迟到、早退2次扣5元,无故不参加者扣10元)
2. 凡3天以上病事假必须由校长决定(直接向校长请假),是否准假,3天以内由副校长决定。
200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