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院学院2009-2011学年度综合测评
一、 品行表现测评
(一)社会工作加分
注:勤工办主任、经理、主管、干事一律不加分,被评为勤工助学中心的优秀个人奖的,均不加分; 校十优社团:广袤园武术协会,社会工作协会,求是协会,旅游文化协会,工商管理学会,金融证券协会,财会学社,书画协会,职业生涯规划协会,绿色先锋环保协会 ;在校/院,年级/班级,宿舍中具有多项职位的只计最高分,不重复加分。
注:在校/院,年级/班级,宿舍中具有多项职位的只计最高分,不重复加分。
注:在校/院,年级/班级,宿舍中具有多项职位的只计最高分,不重复加分。
注:除上述所讲的志愿者活动外,其余的志愿者活动(包括校外的)一律不加分。若是在参与除上述所讲的志愿者活动过程中,获得“优秀志愿者”或“优秀青年志愿者”荣誉称号的同学,国家级加9分,省级加4分,校级加2级,院系级加1分。
(二)社会文化活动加分:
参加“粉红春天,万人瑜伽”活动 “金勺奖”参与者 “金勺奖”参加校级决赛(不重复加分) 财院“新生杯”辩论赛一二三等奖 最佳辩手 优秀辩手(不重复加分) 财经学院 2011 年英语风采大赛获奖者,冠、亚、季军
1分 0.5 分 1分 1.5、1、0.5 分 1分 0.3 分 1、0.8、0.6 分
财经学院 2011 年英语风采大赛最佳口语奖、最佳风范奖、 0.5 分 优秀奖 2011 年“安永杯”第二届财会税综合技能大赛观众 2011 年“安永杯”第二届财会税综合技能大赛智囊团 2011 年“安永杯”第二届财会税综合技能大赛比赛队员 英语综合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 2011 年暑期三下乡活动参加者 2009-2010 学年度获得校级三下乡优秀队伍队员 2009-2010 学年度获得院级三下乡优秀队伍队员(同时获 得校级院级优秀队伍队员只加最高项分数) 2009-2010 年校级优秀“三下乡”个人 2009-2010 年院级优秀“三下乡”个人(同时被评为三下 乡校级院级优秀个人的只加最高项分数) 财院三下乡主题征集个人得奖 财院三下乡成果展(表演人员) 党建知识竞赛一二三
等奖 党建知识竞赛参与者 党建小组“两会”征文比赛一二三等奖 党建七一评优获先进基层党支部成员 党建丰田企业参观 建党 90 周年征文比赛参与者 党建美林海岸社区活动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标兵党建优 秀学生干部 参加经贸学院广交会知识竞赛参与者 校十精比赛性质活动一二三等奖 0.2 分 0.3 分 0.5 分 4、3、2 分 1分 1分 0.5 分 2分 1分 1分 0.5 分 1.5、1、0.5 分 0.5 分 1.5、1、0.5 分 0.5 分 0.2 分 0.5 分 0.5 分 1分 0.5 分 1、0.5、0.3 分
注:校十大精品活动:爱音乐(霏阳吉他协会),人人练武术(广袤园武术协会),无限动 漫协会大型 COSPLAY 嘉年华-蔷薇之约(无限动漫协会),日常教学活动(霏阳吉他协会), 企业参观——广东太古可口可乐公司(财会学社),“二十六载风华茂,一世武缘共逍遥” 周年庆活动(广袤园武术协会),“启萌”系列活动(职业生涯规划协会),ACCA 讲座(财 会学社),模拟股市大赛(金融证券协会),物流调研大赛(物流学会)
注:同一文章,只计最高分。校外刊物发表文章必须署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方可加分。 须在在官方通讯社的新闻网站(如新华网、中新网)和报刊的官方新闻网站(如南方网、金羊网)。
文明观众
(三)荣誉加分:
个人荣誉
项目 广州亚运会亚残会“志愿者工
作先进个人”“文明观众组 、 织工作先进个人” “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先进个人” 深圳大运会(校级场馆或团队评定的) “大运会优秀赛会志 愿者称号
分数 2分 2 分(我校参加大运会志愿 服务的全体同学均被评为 学校“大运会优秀赛会志愿 者称号” 9 分(今年名单未确定,不 加分,留到下一年综合测 评,明年的标准为 7 分,即 减去今年校级评选已加的 2 分) 2分 2分 2分 2分 2分 2分 2分 0.5 分 (请看下发的文件名单) 2分 1分 1分 1分 1分 1分 1分 1分 0.3 分 1分
深圳大运会组委会评定的“优秀赛会志愿者”
校级优秀团干 校级优秀团员 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校级“优秀青年志愿者” 校级“优秀新闻工作者” 校团联“优秀学生团体干部” 校优秀广播主持 校级优秀个人 2011 年广外优秀运动员 院级军训“先进个人 院级优秀团员 院级优秀学生干部 院级优秀团干部 院团学优秀干事 院级优秀党员 协会优秀部长 院级优秀个人 院级艺术团“优秀干部”“积极分子” 、
注:(1)获得“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团体干部”、“优秀广播主持”、“校学生会优秀助理”、“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优秀编辑”等综合性荣誉称号者,国家级加10分,省级加5分,校级加2分,院系级加1分,同一荣誉加分只计最高分。 (2)获得 “优秀青年志愿者”、 “暑假‘三下乡’活动积极分子”、“优秀记者”、“学马列积极分子”、“调研工作积极分子”、“社会实践积极分子”、“宣传工作积极分子”、“文体活动积极分子”等单项荣誉称号者,国家级加9分,省级加4分,校级加2级,院系级加1分,同一荣誉加分只计最高分;广交会“优秀实习生”加1分 (3)勤工助学中心各部门负责人及优秀个人一律不加分
同一荣誉不同级别只加最高分 扣分
二、 学业表现测评
学业基本分包括当年的所有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的成绩,通选课、辅修课、特色模块的
成绩不算入学业基本分当中。
(一) 专业知识竞赛(不重复加分)
蝶杯”全国大学生创业挑战大赛,“安永杯”第二届财会税综合技能大赛(“安永杯”进入决赛的才加0.2分,参与者不加学业分)2011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校级资助项目)等专业学科的专业知识水平竞赛
同一竞赛活动重复参加,或重复获奖只加最高分.获得财院创新奖学金评选大赛的重点资助项目按院级一等奖加分,一般资助项目按院级二等奖加分。
(二) 发表学术性文章
注:编辑、主编、播音员只加职务分,不加在投稿分
三、 文体表现测评
(一) 体育活动
非球类比赛:跳远、跳高、100米、200米、400米等田径、游泳、跆拳道、武术等项目
同一项目;田径、游泳中100、200、400、1000米等不算同一项目)的只记一次最高分。 (2)田径、游泳比赛破院、校、省高校、全国大学生记录的运动员每项分别加4、8、16、20分。
(3)院级球类比赛:财院“财经杯”篮球赛、
(4)校级球类比赛:广外杯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等球赛、广外“新生杯”篮球、足球、排球等球类比赛、广外三人篮球赛
(5)如果某些比赛是在校内选拔的阶段,在此阶段内并非属于省级比赛,因此在校内进行比赛的参与者和裁判员、工作人员均不进行加分。若在此活动中在校内获胜,参加省市级的选拨赛才能按国、省、市等级别进行加分 (6)非球类比赛:校运会,财经学院院运会 备注:
趣味运动会中,参加班级的参赛人员每参加一项可加0.5分。工作人员每人加0.5分 校运会观众,每人加0.5分。
10级财会审系定向越野
(二) 文娱活动
注:(1) 同一节目重复获奖按只计一次最高分
(2) 校十大精品活动:爱音乐(霏阳吉他协会),人人练武术(广袤园武术协会),无限动漫协会大型COSPLAY嘉年华-蔷薇之约(无限动漫协会),日常教学活动(霏阳吉他协会),企业参观——广东太古可口可乐公司(财会学社),“二十六载风华茂,一世武缘共逍遥”周年庆活动(广袤园武术协会),“启萌”系列活动(职业生涯规划协会),ACCA讲座(财会学社),模拟股市大赛(金融证券协会),物流调研大赛(物流学会)
演属于军训内容,参演人员已在军训评比中加分,在本次测评中军训方阵表演者不加分。
注:此项加分校级及校级以下的最高不得超过3分,省市级的最高不得超过5分
院级活动:包括财院举办的各场晚会及安永杯开闭幕式主持人,三下乡成果展主持人,薪火成长计划等,每人加0.5分。
对于主持人、礼仪、文体活动工作人员的加分,其参加的该活动或比赛必须是本《细则附表》中出现过的且能加分的活动。且参与校外组织的具有商业性质的啦啦队活动不予加分。
六、附加说明
1、 本次综合测评所加分的项目有效时间定为2009年9月至2011年8月。以后评选
出来的各奖项均不列入本学年评比范围中。(今年的暑期三下乡参与人员有加分,见细则。去年的三下乡人员已经在去年的综合测评里加过分了,今年不加分。 2、 由于今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还没进行评优等工作,暂无法加分,顺延到下
年度。
3、 国、省市、校、院级体育比赛单项奖按该项校级比赛三等奖分数记,获得多个单
项奖的同学,只加分值最高的一项
4、 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出,取消一切评优资格。
5、 凡是必修科和专业选修课不及格的同学不可以申请当年的奖学金,仅仅是通选课
不及格可以申请奖学金。
6、 本说明没有涉及的加减分细则,可参考《方案》进行。凡在本《细则》中有明确
说明的,在本年级中以《细则》为准。若在规定学年时间内参与了校级以上的而《方案》和《细则》均未提及到的个别活动、比赛、实践,能出示参与证明、获奖奖状或证书的同学,可到年级辅导员处征求能否获得加分。
七、综合测评活动要求
7 参加广外杯游泳比赛、广外杯啦啦操比赛,体育舞蹈公开赛,广外杯止戈杯武术比 赛规定,其余以广外杯名义举办的系列体育比赛不加分。(非校级举办) 8、校艺术团体成员参与院级、校级及校级以上活动加分细则请参照《2009-2011学年 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
9、参加其他学院举办的活动,需提供获奖证明,方可按照《2009-2011学年度本科生 综合测评方案》院级比赛加分明细加分。
10、凡校级(校团委、校学生会)组织的活动及比赛,需提供获奖证明方可加分。 11、参加校外单位活动,需符合以下要求方能按照标准加分:
(1)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学生身份参加的;
(2)报经学院或学校各部、处(如校体育部、校团委带队参加的比赛); (3)该比赛的组织机构需是政府或事业单位,商业机构不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