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一、目的
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
三、职责
1、综合后勤部负责对维修服务提供方进行评定和选择,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
2、综合后勤部领导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3、驾驶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4、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四、工作流程
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1)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2)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3)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4)驾驶员每周一进行检查保养。
5)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6)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7)综合后勤部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正常工作。
8)定期保养内容
a)行驶5000公里,检查调整制动片间隙,更换机油滤芯、
空气滤芯、机油,紧固各部件连接螺栓,检查、保养电路系统。
b)行驶20000公里,更换汽油滤芯。
c)行驶60000公里,更换轮胎。
d)其他定期保养参照《保养手册》执行。
2、具体实施
1)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2)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综合后勤部核实后,由综合后勤部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3)一般情况:由驾驶员将所需修理的项目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综合后勤部负责人检查---审批---对审批后的项目进维修---维修过程中如需增加维修项目,由综合后勤部负责人确认维修---凭审批后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项目、金额)支付费用----对维修
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当实际维修与申报内容存在较大差异时,必须重新填写报批。
4)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或估算费用并征得综合后勤部负责人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如故障严重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发生修理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综合后勤部验审:口头向综合后勤部负责人进行维修申请(陈述例外性)---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修理厂)---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
5)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综合后勤部负责人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出厂。
6)行驶途中发生的修理,修理工时费、材料费必须有正式发票方可报账。
7)维修费用预估超过3000元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3、建立车辆档案
所有车辆的事故、故障和相应的保养维修必须进行记录并进行存档。
4、易损件和易耗品的采购和领用
1)公司负责统一购买车辆维修的易损件。
2)易损件和易耗品的领取需按季报计划,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购买。未经批准不允许在外自行采购。
3)随车工具由驾驶员领用,定期清点;如报废必须经综合后勤部负责人同意后,以旧换新,遗失全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