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员的不会层级的接待管理
营销中心公务接待办法(暂行)
为规范营销中心公务接待管理工作,本着接待热情,招待合理、勤俭的原则,制定本接待办法。
一、接待范围和对象:
1、上级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
2、联通公司领导及其他合作单位、业务单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
二、接待标准:
1、招待用餐分为一般工作餐、会客餐、宴请三个档次;
2、工作餐按由公司餐厅统一安排,主要接待一般性业务工作来访人员或需要接待的一般性来访人员,标准每人每次15元;
3、会客餐根据综合考虑来访人员数量、来访原因、来访人员身份级别等情况安排在公司食堂就餐,主要接待非重要客人。就餐标准在每人50元;
4、宴请主要接待上级单位主要领导等或其他重要客人与特邀客人,可安排在中等级别酒店,就餐标准在每人80元—150元之间,酒水标准在200元以内;
5、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就餐和酒水标准,或需进高级酒店进行宴请的,必须报经公司领导批准;
6、陪餐安排: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原则上接待3人以内由1—2人陪餐,接待4—8人由2—3人陪餐,接待8人以上,由3—5人陪餐。
三、公务接待审批
1、公务接待由营销中心领导负责审批,公司办公室统一管理、统筹协调安排。
2、凡接待客人前应事先报请营销中心领导批准,由相关部门接陪,其他无关部门和人员原则上不准许参加陪同。
3、公务接待必须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总额,应安排在信誉良好的服务单位
四、礼品赠送、费用报销
外来人员的不会层级的接待管理
1、就餐费用严格按公司程序执行,但对于在酒店宴请的,为降低成本,接待用酒由公司办公室统一购买。所有接待费用必须当月报销。
2、接待外来客人原则上不负责住宿费用,确需要负责住宿费用的,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同意后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安排并结账。
五、其它
1、接待外来客人原则上不能进入娱乐场所,确需要进入娱乐场所的,必须先公司批准同意。
2、原则上不赠送贵重礼品和纪念品,确因工作需要赠送的,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公司办公室办理。
3、对为营销中心进行有偿劳务的单位外人员,原则上不安排接待用餐。
4、因工作需要在市外进行的业务接待,必须事先营销中心领导同意。
六、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暂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