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16.1.1不发生因工重伤、死亡事故。16.1.2不发生一般责任及以上交通事故。16.1.3不发生一般责任及以上机电设备事故。16.1.4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16.1.5不发生集体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流行事件。16.1.6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16.1.7不发生治安保卫事件(构成刑事拘留及以上的事件、盗窃直接损失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事件)。
第十六章 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16.1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16.1.1不发生因工重伤、死亡事故。
16.1.2不发生一般责任及以上交通事故。
16.1.3不发生一般责任及以上机电设备事故。
16.1.4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16.1.5不发生集体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流行事件。
16.1.6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16.1.7不发生治安保卫事件(构成刑事拘留及以上的事件、盗窃直接损失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事件)。
16.2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
16.2.1 组织机构
16.2.1.1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见图16.2-1。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经理→职能部门负责人→施工队队长→班组长各级行政正职为本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第一责任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保证系统,见图16.2-1中的安全保证线,项目部设置专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部门——安全环保部,建立和健全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施工队专/兼职安全员、作业班组兼职安全员的安全监察/检查系统,见图16.2-1中的安全监察线。
16.2.1.2为了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项目部成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安委会由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各部门主管、专职安全员、各施工队队长组成。项目经理为安委会主任,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副经理是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主管责任人,总工程师是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技术责任人,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由安全环保部部长任安委会办公室主任。
16.1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16.1.1不发生因工重伤、死亡事故。16.1.2不发生一般责任及以上交通事故。16.1.3不发生一般责任及以上机电设备事故。16.1.4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16.1.5不发生集体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流行事件。16.1.6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16.1.7不发生治安保卫事件(构成刑事拘留及以上的事件、盗窃直接损失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事件)。
注:安全保证线
16.1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16.1.1不发生因工重伤、死亡事故。16.1.2不发生一般责任及以上交通事故。16.1.3不发生一般责任及以上机电设备事故。16.1.4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16.1.5不发生集体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流行事件。16.1.6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16.1.7不发生治安保卫事件(构成刑事拘留及以上的事件、盗窃直接损失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事件)。
16.2.2 主要岗位人员安全职责
16.2.2.1项目部安委会安全职责
(1)履行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安全责任,服从业主对安全文明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管理。
(2)保证项目部对安全文明施工条件及其管理资源的自行投入。
(3)保证合同规定的安全投入用于安全文明施工,专款专用。
(4)建立项目部的安全文明责任制度、制定安全文明过程管理的程序和安全文明工作规程。
(5)建立项目部的安全文明监督组织和安全文明责任考核机制。
(6)建立项目部的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和实行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7)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教育、安全文明施工竞赛和经验反馈活动,总结与推广安全文明施工先进经验。
(8)组织开展安全文明监督检查和安全文明施工自我安全评估,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16.2.2.2项目经理职责
(1)主持项目部安委会工作,对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全面负责,是项目部的安全文明施工第一责任人,对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履行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业主有关规定。
(3)督促检查项目部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保证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的资源投入。
(5)建立项目部的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度。
(6)建立项目部的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组织和程序。
(7)建立项目部的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和程序文件。
(8)建立项目部的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程序,组织事故调查处理。
16.2.2.3项目副经理
(1)是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主管责任人。对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负直接领导责任。
(2)协助项目经理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和健全安全监督检查系统。
(3)负责组织编制安全工作计划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和规章制度,经项
16.1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16.1.1不发生因工重伤、死亡事故。16.1.2不发生一般责任及以上交通事故。16.1.3不发生一般责任及以上机电设备事故。16.1.4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16.1.5不发生集体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流行事件。16.1.6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16.1.7不发生治安保卫事件(构成刑事拘留及以上的事件、盗窃直接损失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事件)。
目经理批准后组织贯彻执行。
(4)组织对所有员工(含劳务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教育培训、考核/考试工作,负责组织对员工和劳务组织与人员的资格考试、考核和鉴定工作。
(5)负责与业主/监理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接口的协调,负责项目部内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沟通与协调。
(6)负责组织项目部内部月、周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督促安全环保部做好经常性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工作,督促项目部各部门/施工队认真接受业主/监理人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制定和实施纠正与预防措施,并组织跟踪验证。
(7)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文明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奖惩方案,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定期组织进行安全考核,实施奖惩。
(8)负责组织开展“三工”(工前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工中检查安全措施落实、工后讲评当班安全生产情况)活动;负责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事故调查处理。
(9)负责组织对劳务组织进行评审,对其资质证书和人员资格进行审核。
(10负责组织安排实施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劳动力、设备器材,协调和解决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问题。
(11)负责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同时使用。
(12)按时参加业主/监理人召开的安全文明施工会议,组织召开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会议,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项目部安全文明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安全记录,按时编制和报送安全生产报表、资料。
16.2.2.4总工程师职责
(1)总工程师是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技术责任人,对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
(2)负责在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同时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术措施,并负责组织进行技术交底。
(3)负责组织开展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四新”推广应用中的安全技术工作。
(4)参加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负责组织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5)参加重伤以上的人身伤亡事故和设备等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负责组织技
16.1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16.1.1不发生因工重伤、死亡事故。16.1.2不发生一般责任及以上交通事故。16.1.3不发生一般责任及以上机电设备事故。16.1.4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16.1.5不发生集体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流行事件。16.1.6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16.1.7不发生治安保卫事件(构成刑事拘留及以上的事件、盗窃直接损失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事件)。
术鉴定,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改进措施。
(6)参加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会议,提出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意见。
16.2.2.5安全环保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业主/监理人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是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主管部门,有权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直接监督/控制项目部内的任何一个部门、施工队和作业班组以及任何一个施工(工作)作业场所。
(2)负责编制项目部的安全工作规划,经安委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编制项目部的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配合计划合同部进行员工入场安全教育、新工人和调换工种人员的“三级”教育、特殊作业人员培训取证、换证复审工作。
(5)具体负责建立和健全项目部安全监察体系,指导施工队、作业班组安全员工作;组织开展“三工”活动。
(6)负责项目部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
(7)负责施工现场经常性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深入施工现场纠“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负责督促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并跟踪验证。
(8)协助项目部领导,具体负责进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案工作。
(9)负责编制安全文明施工与经济挂钩管理办法、奖惩方案,经项目副经理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10)收集安全信息,按时编制并报送安全文明施工报表、报告资料。
16.2.2.6工程管理部
(1)具体负责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及合同有关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2)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同时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负责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在施工总布置中进行安全文明施工设施的布置,在临时设施设计时,同时进行安全防护设施设计,并按合同规定按时报送监理人审批,按监理人审批的临时设施设计文件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5)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响应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当发生人身、设备及其
16.1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16.1.1不发生因工重伤、死亡事故。16.1.2不发生一般责任及以上交通事故。16.1.3不发生一般责任及以上机电设备事故。16.1.4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16.1.5不发生集体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流行事件。16.1.6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16.1.7不发生治安保卫事件(构成刑事拘留及以上的事件、盗窃直接损失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事件)。
它事故时,根据现场情况迅速通知有关单位和部门,并组织力量进行抢救。
(6)负责项目部临建工程和设施的设计,并对其设计标准和安全性能负责。
(7)在安排和实施施工进度计划时,根据工程施工和季节特点及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协调工作。
(8)坚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落实的项目不开工,当施工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服从安全第一的原则。
(9)及时安排和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16.2.2.7机电物资部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业主和监理人有关机电设备和物资材料管理规定,负责做好设备器材的供、用、管、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类设备操作人员严格遵守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所有安全保护装置、机构的齐备、完好、可靠。
(2)负责制定施工机械、物资材料安全管理和用电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设备的碰撞、倾覆、失控。是项目部施工设备和物资材料安全管理与用电安全的主管部门。
(3)负责组织机械设备和电力设施的定期检查工作,及时解决机械设备和电力设施存在的隐患问题。
(4)组织对机电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5)执行物资材料及危险化学物品的安全管理规定,是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储存、发放的责任部门。
(6)做好劳保用品的采购发放工作。
(7)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策划工作。
16.2.2.8质量保证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业主和监理人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规程,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
(2)在检查工程施工质量的同时检查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工程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设计的要求。
(3)协助实施对控制型相关方(劳务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沟通与协商。
(4)参加安全文明施工会议,参与本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提出保证工程安全的措施和建议。
16.1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16.1.1不发生因工重伤、死亡事故。16.1.2不发生一般责任及以上交通事故。16.1.3不发生一般责任及以上机电设备事故。16.1.4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16.1.5不发生集体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流行事件。16.1.6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16.1.7不发生治安保卫事件(构成刑事拘留及以上的事件、盗窃直接损失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事件)。
(5)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本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监督落实。
16.2.2.9计划合同部职责
(1)负责组织新入场人员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取证及复审工作。
(2)负责对劳务组织/劳务人员的资质/资格审查和管理。
(3)在与劳务组织/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合同时,有安全文明施工的明确要求和奖惩规定等条款。
(4)制定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办法,负责做好劳动保护和员工职业健康体检工作。 16.2.2.10财务部职责
(1)负责按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安排资金,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满足安全文明施工的需要。
(2)坚持工程款按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情况结算的原则,执行安全奖惩规定,协助安全环保部做好安全奖惩兑现工作。
16.2.2.11综合办公室职责
(1)积极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宣传工作,协调各部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2)负责与相关方、各职能部门的安全文明施工信息交流、沟通与协商工作。
(3)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文明施工竞赛、创建安全文明施工岗位活动。
(4)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5)负责办公和生活区的安全和卫生管理工作,参加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办公区、生活区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6)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工作。
16.2.2.12专职安全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业主/监理人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指令和要求,做好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2)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作业指导书的审查,参加本工地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交底,检查开工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执行,协助项目副经理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的协调工作。
16.1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16.1.1不发生因工重伤、死亡事故。16.1.2不发生一般责任及以上交通事故。16.1.3不发生一般责任及以上机电设备事故。16.1.4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16.1.5不发生集体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流行事件。16.1.6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16.1.7不发生治安保卫事件(构成刑事拘留及以上的事件、盗窃直接损失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事件)。
(3)有权参加安全文明施工会议、施工计划会、生产调度会,有权查阅有关责任部门和施工作业单位安全文明施工各种资料和记录,及时提出检查、考核、奖惩建议和意见。
(4)负责做好施工作业人员入场安全教育,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等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督促施工作业层开展“三工”等安全活动,指导和帮助作业班组做好班组安全文明施工建设工作。
(5)监督、检查工地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和员工的作业行为,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设施;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6)对施工现场和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成品保护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深入现场纠“三违”,对查出的隐患,督促落实整改,并进行跟踪验证。
(7)督促按规定发放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协助有关部门和人员做好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工器具的定期检验鉴定工作。
(8)参加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负责做好和保存相关记录。
(9)负责对施工队安全文明施工定期进行考核,提出奖惩意见。
(10)按时编制和报送安全文明施工报表、报告资料,保存安全文明施工记录资料。 16.2.2.13施工队队长职责
(1)是本施工队安全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队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做好本队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和施工作业区域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2)负责组织本队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程、规定、制度,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3)负责组织作业班组开展“三工”活动和班组安全文明施工建设,及时检查和布置本队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并做好活动和检查记录。
(4)负责配备本队专/兼职安全员,经常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包括人的安全行为,物的安全状态),督促本队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5)负责组织本队人员参加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对未签字人员不安排参加施工。负责做好本队(施工范围)与其他施工队(施工范围)安全文明施工协调、协商工作。
(6)负责本队施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确认,对危险作业点配备安全
16.1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16.1.1不发生因工重伤、死亡事故。16.1.2不发生一般责任及以上交通事故。16.1.3不发生一般责任及以上机电设备事故。16.1.4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16.1.5不发生集体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流行事件。16.1.6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16.1.7不发生治安保卫事件(构成刑事拘留及以上的事件、盗窃直接损失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事件)。
监护人员。
(7)贯彻实施安全文明施工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分明。
(8)督促本队专/兼职安全员向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部门报送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记录资料。
16.2.2.14施工队专/兼职安全员职责:
(1)对本队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和员工的作业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并有权制止本队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行为。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2)参加本队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交底,并检查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执行。
(3)参加本队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例会和生产调度会,协助本队领导布置、检查、总结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4)协助本队领导布置与检查每周的安全日活动,监督检查班组每天的“三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技术)“三查”(查劳保着装、查“三宝”、查精神状态)、“三工”活动。
(5)协助有关部门和人员做好职业健康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6)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施工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新入场人员进行第二级安全教育。
(7)参加安全部门和本队安全员工作例会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按时向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报送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记录资料。
(8)负责对劳务人员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负责对班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考核,提出奖惩意见。
(9)协助本队领导组织人身轻伤事故、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6.2.2.15作业班组长职责
(1)作业班组长是本作业班组的安全文明施工第一责任人,对其所在班组在施工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和设备器材安全以及作业范围的安全负责。
(2)负责本班组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学习,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
16.1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16.1.1不发生因工重伤、死亡事故。16.1.2不发生一般责任及以上交通事故。16.1.3不发生一般责任及以上机电设备事故。16.1.4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16.1.5不发生集体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流行事件。16.1.6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16.1.7不发生治安保卫事件(构成刑事拘留及以上的事件、盗窃直接损失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事件)。
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按图施工、按劳保着装、按章作业。
(3)根据本班组人员的技术和身体状况做好劳动组合工作,并协助施工技术人员做好对本班组安全措施交底工作,配备班组兼职安全员进行班组安全工作。
(4)完善本班组施工作业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并经常进行检查。负责施工作业区域的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及工器具的安全状况,发现隐患班组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
(5)对危险作业项目、作业点,严格遵守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并负责派专人监护。对不按规定进行劳保着装和不进行安全防护人员,有权制止或停止其工作,有权对“三违”进行抵制和纠正。
(6)认真开展“三工”、“创建安全岗位”活动,做好班组安全建设工作,填报安全文明施工记录资料。
(7)及时向上级反映安全文明施工存在的问题,接受上级和安全员的监督和检查,及时进行隐患整改,对班组发生的未遂事故及时组织调查分析、查找原因、总结教训、按纠正和预防等改进措施落实整改。
(8)积极完成上级交给的其它安全文明施工作业任务。
16.2.2.16班组兼职安全员
(1)协助班组长组织学习、执行安全工作技术规程、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指示与要求。
(2)协助班组长进行班组安全建设,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3)协助班组长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行为。
(4)检查作业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检查和督促本班组人员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用具。
(5)协助班组长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宣传教育。负责对新入场人员进行第三级安全教育。
(6)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文明施工活动记录,保管好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资料。
(7)参加本班组事故的调查分析,预防措施的制定。
16.2.2.16作业人员职责
(1)认真学习并自觉执行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规程和措施,不违章作业。
(2)正确使用、维护和保管所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
16.1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16.1.1不发生因工重伤、死亡事故。16.1.2不发生一般责任及以上交通事故。16.1.3不发生一般责任及以上机电设备事故。16.1.4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16.1.5不发生集体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流行事件。16.1.6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16.1.7不发生治安保卫事件(构成刑事拘留及以上的事件、盗窃直接损失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事件)。
用前进行检查,保证其安全可靠性。不操作非本专业和不熟悉的及未经允许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3)积极参加安全活动和班组“三工”活动,提出改进安全文明施工的合理化建议,帮助新工人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4)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记录上签字。
(5)积极主动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对无安全措施和未经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上告。
(6)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爱护安全文明施工设施,不乱拆乱动。
(7)经常检查工作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主动进行工序(工种)之间的协商与沟通,保证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理现场,不留隐患。
(8)支持安全员的工作,服从安全员的监督和检查。
(9)发生事故时立即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接受事故调查时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
(10)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标准,保证本岗位安全达标。
16.3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6.3.1 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
16.3.1.1项目部建立和健全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度,从项目经理→项目部领导成员→部门负责人→施工队队长→班组长到施工作业人员(包括劳务人员)各级各类人员都有明确的安全文明施工职责。
16.3.1.2建立安全控制指标体系,将安全文明施工目标指标,从项目经理→部门主管→专职安全员、施工队队长→施工队专/兼职安全员→作业班组长→班组兼职安全员→作业人员直至每个员工层层分解,责任到人。
16.3.1.3实行安全目标指标三级监控
(1)项目部通过危害因素识别、风险分析与风险评价,对识别出的重大危害因素制定安全管理方案以及有针对性的事故预防措施,控制重伤及以上责任事故、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火灾、集体食物中毒事件、流行性传染病、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治安
16.1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16.1.1不发生因工重伤、死亡事故。16.1.2不发生一般责任及以上交通事故。16.1.3不发生一般责任及以上机电设备事故。16.1.4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16.1.5不发生集体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流行事件。16.1.6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16.1.7不发生治安保卫事件(构成刑事拘留及以上的事件、盗窃直接损失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事件)。
保卫事件、因人为失误造成的重大设施、设备等财产损失。各项安全监控指标在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业主和我单位规定的安全监控指标以内。
(2)施工队通过开展危害因素告知和对事故预控,以及对未遂事故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轻伤和未遂事故、事件。
(3)作业班组通过“三工”活动,纠“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查“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控制异常和不良安全习惯,不发生未遂事故和事件。
16.3.1.4层层签订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
(1)项目经理作为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第一责任人,代表我单位总经理与业主签订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履行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安全责任和义务,接受业主/监理人的监督检查、考核与奖惩。
(2) 每年初我单位总经理与项目经理签订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在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中明确项目经理的安全责任,并定期进行考核,加强对项目经理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的内部监控,保证项目经理安全责任的落实。
(3)项目经理每年初与部门负责人、施工队(包括劳务组织)第一责任人(施工队第一责任人与下属安全责任人)签订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责任目标、责任内容,并建立安全责任考核程序,实行定期考核,奖惩兑现。
(4) 对设备和物资材料采购,在采购合同中明确规定安全条款,对于重要设备和危险物品采购,与供方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规定各自安全责任。
(5)在劳务合同中明确规定安全条款和安全责任要求。
(6)对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度、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安全目标指标执行情况定期进行考核,实行奖惩兑现,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
16.3.2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计划制度
16.3.2.1项目部在开工前,编制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文件提交监理人审批,其内容包括安全机构的设置、专职安全人员的配备、安全生产制度以及防火、防噪声、防洪、救护、警报、治安管理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16.3.2.2项目经理组织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保证安全技术计划措施经费满足安全施工的需要。
16.3.2.3实施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做好监视和整改事项的有
16.1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16.1.1不发生因工重伤、死亡事故。16.1.2不发生一般责任及以上交通事故。16.1.3不发生一般责任及以上机电设备事故。16.1.4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16.1.5不发生集体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流行事件。16.1.6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16.1.7不发生治安保卫事件(构成刑事拘留及以上的事件、盗窃直接损失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事件)。
关记录,必要时补充或修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补充修改后的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计划报监理人重新审批。
16.3.2.4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计划实施完成后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进行评价,验证其有效性,并做好记录。
16.3.3 安全文明施工资金保证制度
项目部建立安全文明施工资金保障制度,设立安全文明施工专用基金,保证安全投入专款专用,满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需要。安全文明施工投入资金包括:
16.3.3.1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16.3.3.2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和维护。
16.3.3.3安全文明施工及宣传、教育和培训。
16.3.3.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16.3.3.5其他保障安全的事项。
16.3.4 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训制度
16.3.4.1把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训作为项目部员工教育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到“人员、时间、效果”三落实。
16.3.4.2对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等教育。
16.3.4.3由安全环保部组织对生产工人进行岗前教育和操作规程学习和培训,组织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未经教育和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安排上岗操作。
16.3.4.4由具有相应资格的培训机构对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专职安全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实行持证上岗。
16.3.4.5利用“安全月”、“安全日”、“三工”活动,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16.3.4.6保存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训记录,并定期评价培训效果。
16.3.5 安全文明施工交底制度
16.3.5.1项目部总工程师和有关技术人员,按时参加由监理人主持的设计、安全文明施工技术交底会,并做好会议记录,作为项目部内部安全文明施工技术交底重要内容之一。
16.1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16.1.1不发生因工重伤、死亡事故。16.1.2不发生一般责任及以上交通事故。16.1.3不发生一般责任及以上机电设备事故。16.1.4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16.1.5不发生集体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流行事件。16.1.6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16.1.7不发生治安保卫事件(构成刑事拘留及以上的事件、盗窃直接损失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事件)。
16.3.5.2在工程施工及分项工程开始前,由项目部总工程师或工程管理部组织,对有关人员分阶段、分层次(按总工程师→工程部→职能部门→施工队长→班组长→作业人员的交底程序,纵向交底到施工作业人员,横向交底到各相关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技术交底。
16.3.5.3对施工复杂、技术难度大的关键部位,由专业施工技术人员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技术交底书,内容包括:工程结构特点、施工内容、施工技术要求、施工方法、安全文明施工和环保要求及验收标准等。安全文明施工技术交底书经总工程师批准后,及时组织进行交底。
16.3.6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工地建设制度
根据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验评标准,制定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和考核标准并每月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使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工地建设活动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达到珠海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双优工地”的要求。 16.3.7 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16.3.7.1外部安全文明监督检查
项目部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验评标准组织施工,及时接受当地政府安监机构,业主/监理人实施的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项目部有关部门和人员积极进行配合,提供检查所需的有关资料,任何人不得拒绝、阻挠,对检查发现的不符合,项目部及时进行整改,直至达到合格要求。
16.3.7.2内部安全检查
(1)项目部安委会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大检查,对工地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形成检查纪要,发给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2)项目部安全环保部每周组织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由安全环保部门主管、专职安全员和各施工队安全员参加,对现场安全生产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三违”,由安全环保部以隐患整改通知书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有关单位按规定要求落实整改,安全环保部检查验证。
(3)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每天进行例行现场安全工作监督检查,深入现场纠“三违”,发现问题按规定及时处理。
(4)施工队安全员每天对施工队负责的施工部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能处理
16.1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16.1.1不发生因工重伤、死亡事故。16.1.2不发生一般责任及以上交通事故。16.1.3不发生一般责任及以上机电设备事故。16.1.4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16.1.5不发生集体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流行事件。16.1.6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16.1.7不发生治安保卫事件(构成刑事拘留及以上的事件、盗窃直接损失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事件)。
的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报安全环保部和有关领导。
(5)班组安全员通过“三工”活动(工前布置安全、工中检查安全、工后总结安全)实行跟班检查,发现问题能当班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
(6)对各种隐患和存在问题的整改,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跟踪落实,直至达到整改要求。对不按时、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项目部按安全奖惩制度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和给予经济处罚。
16.3.8 事故调查和处理制度
16.3.8.1发生安全事故时,项目部领导及有关部门立即组织抢救,力争将损失减小到最小程度,避免由于组织不及时或不当造成损失和事故的扩大。
16.3.8.2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发生的安全事故、事件及时如实逐级上报,严禁拖延、隐瞒或虚报。对于未遂事故及以上级别的安全事件和事故,在事件、事故发生后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和监理人。并按政府有关部门和监理人要求进行处理。
16.3.8.3任何人发现安全事故、事件或安全隐患,及时向安全环保部或有关领导报告,有关责任部门或责任单位立即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或事故进一步扩大。
16.3.8.4对发生的事故,坚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16.3.8.5由事故责任部门或责任单位制定和实施防止类似事故再发生的预防措施,安全环保部跟踪监督实施并验证其有效性。
16.3.9 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16.3.9.1为进一步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落实各级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项目部制定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16.3.9.2项目部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无事故竞赛”、“安全月”、“施工队/作业班组安全竞赛”等活动,通过竞赛,表彰先进,促进安全工作。
16.3.9.3每月定期进行考核,实行安全工作考核与员工的个人月收入挂钩。 16.3.9.4每季度进行安全检查、总结、评比、表彰工作,对安全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经项目部安委会批准后予以重奖。
16.1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16.1.1不发生因工重伤、死亡事故。16.1.2不发生一般责任及以上交通事故。16.1.3不发生一般责任及以上机电设备事故。16.1.4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16.1.5不发生集体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流行事件。16.1.6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16.1.7不发生治安保卫事件(构成刑事拘留及以上的事件、盗窃直接损失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事件)。
16.3.9.5每季度对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
16.3.9.6对于“三违”造成事故的,根据项目部安全奖惩规定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6.3.10 安全文明施工报表、报告制度
16.3.10.1安全环保部对安全文明施工信息及时收集,每月编制并按时向监理人、业主和上级部门报送当月的安全文明施工等的情况报告、报表,总结当月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以及下月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计划安排。
16.3.10.2项目部保存如下安全文明施工记录:(不限于)
(1)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训记录;
(2)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
(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实施情况记录;
(4)安全文明施工资金投入与使用情况记录;
(5)安全文明施工会议记录;各类事故调查处理记录;
(6)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和验证记录;监理人、业主以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有关记录。
(7)其他相关记录。
16.3.10.3如遇到重大安全事故时及时向监理人、业主报告。
16.4 主要安全技术措施
16.4.1 安全防护手册
编制适合本工程需要的安全防护手册,其内容包括遵守国家颁布的各种安全规程。在收到开工通知后56天内将手册的复制清样提交监理人。安全防护手册除发给项目部全体职工外,还发给业主、监理人。
安全防护手册的基本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防护衣、安全帽、防护鞋袜及防护用品的使用;
(2)升降机和起重机的使用;
(3)各种施工机械的使用;
(4)汽车驾驶安全;
(5)用电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