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绿化施工导则合肥市行道树施工导则合肥市绿化养护导则
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
二〇一五年九月修订
修订说明
2010 年 10 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市林业和园林局三个绿化工作导则,即《合肥市绿化施工导则》、《合肥市行道树施工导则》、《合肥市绿化养护导则》,以指导城区绿化大会战的实施。五年来,三个绿化导则的推行,对于全市园林绿化的增量提质,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次导则的修订完善,依据《城市绿地设计规范》(GB50420-2007)、《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安徽省城镇园林绿化导则(试行)》等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规范,结合合肥实际编制;坚持问题导向、有的放矢,力求重点突出、简明扼要,以便把握要点、实际操作,不约束园林景观的多样性和园林艺术的创造力。
各单位在使用本导则过程中,如发现疏漏欠妥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市林业和园林局,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
2015 年 9 月
合肥市绿化施工导则
合肥市城市绿化施工,必须遵循以下各基本标准。
一、土壤、地形标准
1、清理施工场地。彻底清除绿化带内建筑“三灰”、砖
头、石块等垃圾。
2、土壤更换、改良。不符合种植土要求的土壤必须更换。草坪、花卉等加10%粗砂,改良土壤透气性。盆栽植物种植土需过筛后再加拌50%泥炭土。
道路分隔带绿化,先将1m深土方全部挖出运走,1m深下如遇垫层须破除,直至原土。经验收合格后,再回填含15—30%泥炭土的种植土。
公园、游园及河道绿化不能满足要求的土壤,必须更换或改良。各区应实行泥炭土甲供,有条件的设立土壤拌和站。
3、整理地形。利用旋耕机或其他工具对土壤进行翻耕。翻耕深度不小于30cm。翻耕后的土块粒径应在1cm左右,粒径为2-4cm的土块不得超过10%,土壤外表要达到土粒细碎、疏松、无杂物。地形应自然流畅,达到自然排水要求。
4、绿地内距侧石(路缘)50cm范围内土壤必须低于侧石5cm。
二、苗木质量标准
1、所有苗木一律使用圃地苗。苗木根系发达、生长茁壮、株形端正、冠形丰满、无病虫害。规格及形态符合绿化方案和施工图要求。
2、乔木树高、胸径、冠幅、分枝点四个规格与设计要求基本一致。自然全冠、主干通直、树形优美,三级分枝,一级分枝不少于3-4个。
3、球类及花灌木树高、地径、冠幅、分枝点四个规格与设计要求基本一致。树形丰满匀称、不偏冠。
4、色块(绿篱)植物的单株冠幅、高度等规格基本一致。
5、乔木胸径须大于10cm。道路绿化色块修剪后高度须大于60cm,道路交口色块高度低于50cm;其他绿地色块修剪后高度按设计要求。
三、苗木土球和树穴标准
1、乔木类土球直径是胸径的8倍。灌木类土球直径是地径的8倍。土球湿润,不得有松球、散球、破损球。
2、树穴垂直下挖,上下口径一致。树穴的直径应大于土球直径40-60cm。树穴深度应大于土球高度20-40cm。
3、公园、大片绿地树穴用小型挖掘机挖掘,人工修整。
四、苗木修剪标准
1、保持全冠的前提下适度疏枝,并适当剪摘部分叶片。
2、修剪时应去除所有损伤枝、断枝、枯枝。
3、切口要平整,留枝、留叶要合理,树形要匀称。修剪直径2cm 以上大枝及粗根,截口削平,应涂防腐剂。
五、苗木施肥、种植标准
1、各种花草树木均需施放腐熟有机肥或复合肥。每个树穴施0.5公斤腐熟有机肥。施肥时,将腐熟有机肥与土壤充分搅拌均匀,在穴底铺平,再加10cm种植土。
2、规则式栽植应保持平衡对称,相邻植株规格应合理搭配。高度、干径、树型一致,栽植树木应保持直立,树型丰满面朝主要方向。自然式栽植要错落有致、自然美观,充分体现绿化方案意图和施工图要求,树木规格、株距大小搭配合理。
3、种植时完全清除土球包装物,回填种植土必须分层回填,分层夯实。不得堆土栽植。
4、定根水必须及时浇灌,做到浇透水、不跑水、不积水。
5、色块(绿篱)植物根据单株冠幅确定单位面积栽植数量,须做到满栽密植、到边到角。
6、道路绿化带内路灯、交通信号等各种管线须埋设在1m以下,保持种植土层厚度。
7、公交站台等人流较多的地方,要设置护栏。
六、苗木固定、支撑标准
1、苗木树干或树木重心与地面必须保持垂直。
2、支撑应因树因地设置,牢固、整齐。选用圆木支撑的,直径大于6cm。绑扎树木处应加软垫物。
七、植物配置标准
1、坚持绿量第一,丰富色彩。以乔木为主,灌木为辅,增加木本花卉。
2、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乔木选择以法梧、黄山栾树、香樟等速生冠大树种为主,乌桕、无患子、三角枫、枫香、银杏、合欢、青桐、水杉、垂柳、榉树、朴树、中槐、椿树、女贞、雪松、广玉兰等树种
为辅。
八、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1、每日进场的所有苗木必须于当日全部栽植结束,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施工垃圾必须随产随清。
2、施工队伍必须统一着装,苗木严禁乱堆乱放。严禁污染路面。
3、大苗装卸必须使用吊车,并配备有经验的吊装驾驶员,吊装时必须有安全员在现场进行监督。
九、质量监督标准
1、监理单位作为绿化施工质量监督的第一责任单位,实行旁站式监管,负责每道工序的检查,逐项(逐个、逐株)验收签字。
2、建设单位责任到人,加强施工质量督查。
3、园林绿化质量监督机构实行施工质量监督管理。
4、建设单位、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实行严格的奖惩措施。
附件 1:
合肥市绿化主要苗木参考标准(乔木)
附件 2:
合肥市绿化主要苗木参考标准(花灌木、色块)
附件 3:
乔木花灌木尺寸图
附件 4:
合肥市主要绿化树种
1.主要树种
香樟、女贞、雪松、桂花、广玉兰、龙柏、石楠;黄山栾树(栾
树、复羽叶栾树)、榉树、朴树、国槐、悬铃木、三角枫、黄连木、梧桐(青桐)、枫香、银杏、无患子、重阳木、乌桕、合欢、垂柳、水杉、池杉等。
2.一般树种
(1)常绿乔木:湿地松、侧柏、圆柏、蜀桧、白皮松、日本五针松、华山松、柏木、北美圆柏(铅笔柏)、塔柏、河南桧、刺柏、短叶罗汉松、罗汉松;珊瑚树、杨梅、蚊母树、椤木石楠、枇杷、紫楠、柳杉、日本柳杉、冬青、大叶冬青、棕榈。
(2)落叶乔木:美国山核桃、紫叶李、落羽杉、苦楝、平基槭、意杨、旱柳、柿树、榔榆、日本晚樱、琅琊榆、枣树、南酸枣、美洲黑杨(雄性品种)、皂柳、腺柳、枫杨、醉翁榆、黑弹朴、杂交马褂木、白玉兰、二乔玉兰、红花玉兰、杜仲、木瓜、李、樱桃、杏、梅花、桃、樱花、日本樱花、日本早樱、山合欢、刺槐、臭椿、香椿、毛红椿、桑树、无花果、丝棉木、鸡爪槭、小叶鸡爪槭、五角枫、七叶树、枳椇、喜树、毛梾、白花泡桐、毛泡桐、楸树、梓树、山茱萸、美国秋红枫、金叶刺槐、北美枫香、金枝国槐、黄花玉兰、青钱柳、光皮桦、珊瑚朴、糙叶树、巨紫荆、火炬树、红花七叶树。
(3)竹种:孝顺竹、花竿孝顺竹、苦竹、金镶玉竹、花竿乌哺鸡竹、龟甲竹、斑竹、淡竹、刚竹、紫竹、早园竹、桂竹、刚竹、黄皮绿筋刚竹、绿皮黄筋刚竹、槽里黄刚竹、凤尾竹、菲白竹、菲黄竹、翠竹、阔叶箬竹等。
(4)常绿(含半常绿)灌木:千头柏、洒金千头柏、球桧、金球
桧、匍地龙柏、铺地柏;十大功劳、阔叶十大功劳、南天竹、海桐、红叶石楠、含笑、火棘、小丑火棘、无刺枸骨、枸骨、黄杨、雀舌黄杨、龟甲冬青、大叶黄杨、金边大叶黄杨、金心大叶黄杨、银边大叶黄杨、胡颓子、花叶胡颓子、八角金盘、洒金东瀛珊瑚、桃叶珊瑚、金森女贞、夹竹桃、栀子、小叶栀子、丝兰、凤尾兰、红花檵木、月季(大花香水月季、大花月季、丰花月季、树状月季、地被月季等适生品种)、伞房决明、毛鹃、夏鹃、探春、金叶女贞、小叶女贞、小蜡、金边六月雪、六月雪、金边大花六道木、平枝栒子、长春蔓、花叶长春蔓、云南黄馨。
(5)落叶灌木:牡丹、紫叶小檗、枸橘、八仙花、单瓣李叶绣线菊、粉花绣线菊、菱叶绣线菊、垂枝梅、棣棠、蜡梅、山胡椒、玫瑰、山楂、榆叶梅、紫叶桃、碧桃、蟠桃、欧李、麦李、珍珠梅、龙爪槐、槐叶决明、紫玉兰、垂丝海棠、海棠、西府海棠、贴梗海棠、金丝桃、金丝梅、紫穗槐、卫矛、锦鸡儿、竹叶椒、紫荆、紫薇、石榴、山麻杆、红枫、羽毛枫、木槿、木芙蓉、结香、牛奶子、木半夏、杜鹃、金钟花、紫丁香、白花丁香、迎春、黄荆、海州常山、枸杞、金边白马骨、白马骨、琼花、木绣球、海仙花、锦带花、红王子锦带花、白花重瓣溲疏、白鹃梅、黄刺玫、美国红栌、红瑞木、金山绣线菊、花叶锦带花、山荆子、武夷四照花、水杨梅、秤锤树、醉鱼草、
糯米条、臭牡丹。
3.垂直绿化树种
常绿(半常绿)藤木:扶芳藤、薜荔、常春藤、金边洋常春藤、
银边常春藤、络石、金银花、红花金银花、金边扶芳藤、银边扶芳藤、木香、小果蔷薇、野蔷薇、七姊妹、粉团蔷薇等。
落叶藤木:紫藤、多花紫藤、南蛇藤、葡萄、凌霄、美国凌霄、爬山虎、美国爬山虎、大血藤、猕猴桃、藤本月季等。
4.慎用树种
金钱松、曼地亚红豆杉、红豆杉、南方红豆杉、欧洲云杉、云杉、油松、欧洲黑松、赤松、中山杉、粉柏、昆明柏、福建柏、乐昌含笑、北美香柏、杉木、日本花柏、日本扁柏、日本冷杉、茶梅、山杜英、深山含笑、阔瓣含笑、香橼、苏铁、茶花、杜英、珙桐等。
5.忌用树种
竹柏、异叶南洋杉、柑橘、柚、印度橡胶树、茉莉花、加拿利海枣、华盛顿棕榈、蒲葵、鱼尾葵、澳洲银荆(银叶金合欢)等。
合肥市行道树施工导则
合肥市城市道路必须种植行道树,株距为5m,并遵循以下各基本标准。
一、树种选择标准
因地制宜,适地适树。选用易于成活、生长较快,冠大荫浓,具有适应环境、抗病虫害等特点的树种。如法梧、香樟、黄山栾树等。
二、树穴、土壤标准
1、行道树树穴规格长宽深为1.6m×1.6m×1.2m,特殊情况不小于1.2m×1.2m×1.2m,深度要见底土。
2、树穴垂直下挖,上下口径一致。将树穴内土方全部挖出运走。
3、回填的土壤必须是拌合15—30%泥炭土的种植土。
三、质量标准
1、行道树一律选用圃地苗,树高、胸径、冠幅、分枝点四个规格基本一致。自然全冠、主干通直、树形优美,三级分枝,一级分枝不少于3-4个。
2、行道树胸径须大于12cm。商业门点前行道树分枝点高度为
3.5m以上。
3、行道树土球直径是胸径的8倍;土球湿润,不得有松球、散球、破损球。
四、修剪标准
1、保持全冠的前提下适度疏枝。
2、修剪时应去除所有损伤枝、断枝、枯枝,适当剪摘部分叶片。
3、切口要平整,留枝、留叶要合理,树形要匀称;修剪直径2cm 以上大枝及粗根,截口削平,应涂防腐剂。
五、施肥、种植标准
1、首先在树穴底铺 15cm 厚碎石垫层,再回填一定厚度的含 15—30%泥炭土的种植土,并设置通气排水管。
2、每个树穴施0.5公斤腐熟有机肥。施肥时,将腐熟有机肥与土壤充分搅拌均匀,再加10cm种植土覆盖。
3、种植时完全清除土球包装物,回填种植土必须分层回填,分层夯实。
4、定根水必须即时浇灌,做到浇透水、不跑水、不积水。
5、树穴不得黄土裸露。设置树池盖板的,要与树池侧石平齐。
六、固定、支撑标准
1、行道树支撑采用扁担桩或井字支撑。采用扁担桩支撑的埋深大于1m;采用井字支撑的基部应埋入地下30cm或埋设竖桩。选用圆木支撑的,直径大于6cm。支撑应牢固、整齐。绑扎树木处应加软垫物。
2、胸径15cm以上的行道树采用直径6cm以上钢管支撑。
七、与杆管线距离标准
1、行道树与路灯杆、供电杆、交通信号柱等间距须大于2m。
2、地下管线埋设应避让行道树;无法避让的,管线须埋设在 1m 以下。
八、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1、行道树种植各工序应紧密衔接,做到随挖随运随栽。
2、树穴过夜、大苗吊车装卸、现场施工人员等,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九、质量监督标准
按照绿化施工的质量监督标准执行。
附件:
行道树树池种植剖面图及扁担桩立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