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保安工作人员合同具有与其他合同不同的特殊性
聘用保安人员合同
聘用单位(甲方):
受聘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电话 。) 根据 的文件和会议要求,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的主要任务
1、乙方在甲方的具体指导下做好合同规定目标的安全防范工作。
2、认真履行《保安员工作管理制度》(见附件一)、《专职保安岗位职责》(见附件二)、《警务室主要职责》(见附件三)的要求。
二、乙方的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为 个月。
三、报酬
甲方付给乙方保安员服务费每月 元,试用期间服务费每月为 元。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制定对乙方的工作职责、管理制度;
2、及时发放报酬,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
3、部署乙方的具体保安工作;
4、根据上级要求,提供乙方工作所需的专用器材、办公用具等工作条件以及就餐等生活条件;
5、对保安人员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对乙方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进行奖惩。
(二)乙方
1、具备符合学校工作的较高的道德标准,具备《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的保安员条件,提供具备该条件的证明材料;
2、在不具备保安员条件时及时、主动向甲方提出;
3、服从甲方领导,遵守国家法令、甲方的规章制度和《保安员工作职责》、《专职保安岗位职责》、《警务室主要职责》;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