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库建设报告
双城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一日
编写委员会
主 任: 李树武
副主任: 李彦龙 张 槟
编写者: 陈 丹 张宏君
乔 晶
李 卓郑 飞
前 言
双城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是根据国发[2006]38号《国务院关
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要求,于2007年7月份开始的。2008年初,双城市被黑龙江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办列为全省二次农村土地调查的5个试点单位之一,率先开展了第二次土地调查农村调查工作,为确立黑龙江省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地类认定标准、技术路线、作业方法等提供了依据。双城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这项工作,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江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双城二调办公室,负责二调具体工作。经过全体二调工作人员的努力,到2009年末,全面完成任务,通过了省、市二调办的检查验收。
通过二次土地调查,基本查清了全市各类土地面积、分布及权属情况,为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土地宏观调控、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奠定了基础,为政府进行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本次土地调查得到了省、市二调办的大力支持,同时也得到了市财政局、农委、统计局、畜牧局、林业局、民政局、水务局、水产总站、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各权属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目
第一节 项目概况 6
一、建库单位基本情况 6
二、承建单位基本情况 9
第二节 建库概述 11
一、数据库建设主要任务 11
二、数据库建设主要内容 11
三、总体设计 12
第三节 数据库建设方法 14
一、工作准备 14
二、工艺流程设计 14录
三、资料预处理 15
四、数据采集与处理 17
五、数据检查与入库 17
六、系统运行测试 19
第四节 数据库建设质量控制
一、质量控制原则 19
二、数据源质量控制 19
三、数据采集质量控制 20
四、接边拓扑质量控制 20
五、数据入库质量控制 20
六、数据库住处管理 21
第五节 数据库建设成果 21
一、数据成果 21
二、图件成果 21
三、表格成果 22 19
四、外业调查成果 22
五、文字报告 22
第六节 数据库的维护与更新 23
第一节项目概述
一、建库单位基本情况
(一)、地理位置
双城市位于黑龙江省西南部,处在省会哈尔滨市区西南30公里。地理坐标为东经125°41′至126°42′,北纬45°08′至45°43′。东、东南与阿城、五常接壤;南、西以拉林河为界,与吉林省的榆树、扶余为邻;西北、北隔松花江与肇源、肇东相望;东北紧靠哈尔滨市区。
双城市位于松嫩平原中部。东西长85公里,南北宽65公里,全境总面积3108.28平方公里,合4662415.65亩,其中土地面积
4263957.46亩,占全境面积的91.5%;水域面积398458.19亩,占总面积的8.5%。调查项目区在省内地理位置(见附图1-1)。
(二)、行政区划
先秦时期,双城就居住着肃、慎等先民。两汉时被称作扶余。南、北朝初期称勿吉,后期属勿吉伯咄部。隋代属伯咄。辽初属东京道滨江州乌萨扎部。金代属上京会宁府肇州地,元代属辽阳行省开元路境,明初为奴尔干都司所辖之纳邻河卫(拉林河卫)。后属女真四部之一的扈伦部属下的乌拉部。康熙十五年(1676年)为宁古塔副都统衙门
图1-1 调查项目区位置图
所辖。清嘉庆十九年(1814年)设双城堡协领衙门,为双城设治之始。咸丰元年(1851年)设副都统衔总管。光绪八年(1882年)设双城市厅,置理事抚民通判,兼管拉林,旗(满族人)、民(汉族人)分治。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归吉林省滨江道管辖。宣统元年(1909年)设双城府。民国二年(1913年)为双城县。民国十七年废滨江道,由吉林省直辖,为一等县。1932年日寇入侵,立伪双城县公署,归滨江省管。1945年11月27日光复,成立双城县民主政府,隶属松江省哈南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54年黑龙江省与松江省合并,双城为黑龙江省协辖。1958年8月1日设松花江专署,双城县归其管辖。1988年,经国务院批准撤设市(县级),1996年11月归哈尔滨市管
辖。双城市现辖9个建制镇,15个乡,共246个行政村,及闫家岗农场。(见表1-1)。
双城市行政区划
表1-1
二、承建单位基本情况
承建单位黑龙江北斗测绘有限公司在这次建立数据库中共投入:
(一)建库人员29人,具体组织管理结构如下:
项目经理:1人,负责整个项目的组织、协调与实施。
行政负责人:1人,分别负责内业一切事宜。
技术负责人:1人,分别负责内业技术指导。
质检组长:1人,分别负责内业质量检查。
质检员:5人,负责对内业数据成果进行详细检查。
内业作业员:20人,负责对数据的采集处理及入库。
(二)软件设备
操作系统:WindowsXP操作系统;
数据采集软件:主要有ARCGIS 9.2、EPS(矢量、属性采集),Photoshop(影像处理),其它辅助软件有Office办公软件及网管软件等。
数据库管理系统:国源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系统。
质检软件: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数据质量检查软件。
(三)硬件设备
微机:IBM-ThinkCentre 20台,兼容机15台(配置均为:CPU/Pentium(R) 4 2.8GHz,内存/2G,硬盘/160G或以上)。
仪器:GPS 、全站仪
绘图仪:HPdesignjet500 ,幅面A0、分辨率1440dpi;
HPdesignjetT610, 幅面A0、分辨率1440dpi。
打印机:三星ML—1500三台。
(四) 建库资料
1、调查底图及调查界资料
调查底图:采用统一下发的航空数字正射影像图。
调查界线:采用省里统一下发的市级行政区界线。
控制面积:采用省里统一下发的行政辖区控制面积。
2、土地权属调查成果资料
(1)土地权属资料
权属界线图:
签订的《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土地权属界线争议原由书》和《土地权属调查表》等;
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国有土地、集体土地的登记资料; 政府最新划定、调整、处理争议权属界线的图件、说明及有关文件等确权材料;
(2)土地利用资料
已有的土地利用数据库、土地利用现状图、调查手簿、外业调查底图、田坎系数测算原始资料等资料。
3、其他资料
集体土地登记发证资料;
土地的征用、划拨、出让、转让等相关资料;
建设用地审批文件等资料。
除以上资料以外的其它相关数据和资料。
4、外业调查资料
农村土地调查记录手簿;
外业调查工作底图;
第二节 建库概述
一、数据库建设主要任务
根据《第二次土地调查总体方案》、《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建库规范》以及《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等要求,在本次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包括基础地理、土地利用、土地权属等内容,目的是利用计算机、GIS、数据库和网络等技术,建立双城市的集影像、
图形、属性、文档等数据于一体,互联共享的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
二、数据库建设主要内容
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内容主要包括: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土地利用数据、土地权属数据、栅格数据和表格、文本等其他数据,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包括行政区、行政区界线、坡度图等;
(二)土地利用数据:包括地类图斑、线状地物、零星地物、地类界线等;
(三)土地权属数据:包括宗地、界址线、界址点等;
(四)栅格数据:主要为DOM、DEM数据;
(五)元数据:包括矢量数据元数据和DOM元数据;
建库时根据《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要求进行数据库结构设计。
三、总体设计
(一)数学基础
1、平面坐标系:采用“1980年西安坐标系”;
2、高程基准: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3、地图投影: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
4、分带方式:1:10000标准分幅图按3°分带。
(二)分幅和编号
采用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的分幅和编号,具体参见《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幅和编号》。
(三)土地利用分类
土地利用分类采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按《规程》中的规定对《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05、06、07、08、09一级类和103、121二级类进行归并。
(四)数据库结构及分层
针对双城市农村土地调查数据成果类型的特点,以双城市市域范围作为不同数据类型进行数据集成的基础控制框架,按规定的数学基础,采用空间数据库存储方式,空间要素采用根据数据库内容和空间要素的逻辑一致性分层的方法进行组织管理,各层要素的命名及定义按《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中5.1空间要素分层部分的相关内容执行。
(五)数据字典
依据《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定义的相关属性字段名、值域以及数据描述等建立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运行所必须的数据字典。主要包括地类编码、行政区和权属单位等数据字典。
(六)数据交换格式
本次建立的数据库交换格式采用《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规定的数据格式。
第三节 数据库建设方法
一、工作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