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小区光纤接入所使用的验收规范
2 光缆的保护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3 光缆在线槽内的布放应平直,不应产生扭绞和打圈,不得溢出线槽。 4 光缆与桥架内其它缆线布放在一起时,应布放整齐,与其它缆线无交叉。 5 墙壁光缆与其他管线的间距应符合设计规定,并满足附录D的规定。 6 墙壁光缆水平敷设时距地面的高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7 光缆余留的位置及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光缆的余留不得影响空调系统的通风或其它缆线的布放。
6.6.10 蝶形引入光缆采用钉固方式沿墙明敷时要求如下:
1 直线段钉固间距宜200mm~300mm,钉固间距应均等。
2 转弯处两侧第一个卡钉距转弯点距离宜为30~50mm,两侧距离应相等。
3 水平敷设时线卡的钉子宜钉在光缆的下侧,垂直敷设时钉子宜均匀地钉在光缆的两侧。
6.6.11 光缆在进出竖井的出入口和穿越墙体、楼板及防火分区的孔洞处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6.6.12 室内光缆的绑扎固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光缆在线槽内敷设时,出线槽部位、转弯处应绑扎固定。
2 光缆垂直敷设时,在光缆的上端应进行绑扎固定,其余段落绑扎间距宜小于1.5m。 3 光缆在桥架内水平敷设时,在光缆的首、尾、转弯及每隔5~10m处应进行绑扎固定。 4 桥架内敷设有多条缆线时,不同类别的缆线应根据数量、缆径等分束绑扎固定。 5 光缆绑扎应牢固,松紧适度,外观平直;线扣整齐,多余部分应齐根剪断,不留毛刺。
6.6.13 室内光缆的标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光缆在进线、转弯、余留、成端和接头处,以及过线箱(盒)、拉线盒、缆线维修口应有统一标识。
2 光缆标识应醒目,符合电信业务经营者或设计对光缆标识的要求。
3 蝶形光缆应采用标签进行标识。标签书写应清晰、端正和正确,并应注明光缆两端连接的位置。
4 标签应选用不宜损坏的材料,应粘贴可靠。
5 同一地点敷设多条光缆时,各条光缆的标签粘贴应整齐、朝向一致。 6 光缆与其它通信缆线敷设在一起时,与其它缆线间的标识应区别明显。
6.7 光缆成端与接续
6.7.1 光缆在分纤箱、光分路箱、智能终端盒和光纤插座盒等设施处的成端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光纤成端的制作方式、光纤活动连接器的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