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城会所铝合金门窗工程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立合约单位:
发包单位:南通神勇建设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上海欣华玻璃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建设单位:上海景秀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丙方)
第一条、合同总则: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
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签约各方的责任,确保
本工程项目的完成,经三方友好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甲、乙、
丙三方共同遵守。
2.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2.1 合同语言:中文
2.2 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务院、有关部委和上
海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2.3 适用标准及规范:《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建筑
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铝合金型材规范》
GB/T5237.1-2000、《铝合金粉末喷涂规范》GB/T5237.4-2000、《建筑设
计防水规范》GBJ16-87《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水规范》GB50045、《浮
法玻璃规范》GB11614-99、《硅酮建筑密封胶规范》GB/T14683-93
第二条、合同标的:
1. 上海徐汇新城商铺彩色铝合金门窗分项工程的实施。
2. 乙方承包徐汇新城商铺分项工程所有彩色铝合金门窗的制作、运输、安
装、验收及质保。
3. 合同价款:
3.1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3.1.1 上述总价根据徐汇新城门窗设计图纸结合优化设计方案,按门窗编号逐
一报价汇总,见合同附件(报价清单)。
3.1.2 上述总价包括门窗所有材料费、运输包装费、安装费、五金附件、硅胶、
发泡剂及一切相关的门窗费用。100系列玻璃门拉手由业主采购。
4. 合同工程量总面积暂估为:(最终按门窗实际洞口尺
寸结算)
第三条、合同履行期限、地点:
1. 本工程的交货及安装地点为上海市龙吴路1595号。
2. 本工程全部工期为55个日历天数 (以甲方书面通知经乙方确认之日起
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