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验收和质保期限:
1. 乙方制作的铝合金门窗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制定执行的一切标准和技
术规范。
2. 乙方安装的铝合金门窗的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和企业有关标准要求。
3. 乙方应随产品提供《产品质量保证书》和窗“三性”检测报告。
4. 门窗性能技术标准。
4.1 平开系列达到国标A级。
4.2 推拉系列达到国标C级窗。
4.3 空气声隔声性能等级:RW≥30DB。为四级(5+9A+5中空玻璃)
4.4 保温性能等级:K≤3.5W/M 3.K。为三级(5+9A+5中空玻璃)
5. 门窗质量其它特殊要求:
5.1 铝合金型材:窗铝型材系统执行DIN17615标准(相当国内
6063-T5 状态,高精级)。130型结构型材壁厚不低于3.0mm;窗结
构型材壁厚为1.4mm,门结构型材壁厚为2.0mm,型材表面处理为静电
粉末喷涂,颜色灰绿色,平均涂膜厚度达到60uM。
5.2 玻璃:采用上海产品,优质蓝灰5mm浮法玻璃。130系列玻璃为6MM
蓝灰钢化玻璃及6MM蓝灰热弯钢化玻璃。100系列弹簧门玻璃采用12
钢化玻璃。
5.3 五金附件:上悬窗采用单点执手、滑撑铰链采用广东奥利坚产品,。
门窗所有密封胶条均使用台湾振豪三元乙丙胶条;毛条为广东利得加;
其它五金件按封样标准。安装用固定件、标准紧固件,均采用防锈镀锌
材料。100系列玻璃门地弹簧、门夹、门锁选用GMT产品。
5.4 门窗框与墙体之间采用柔性发泡剂(德国威固牌)填充。门窗拼连接部
位应添加密封胶,门窗外窗框与墙体采用广州白云牌中性硅胶密封。160
型窗结构胶、耐侯胶采用道康宁。
5.5 门窗应满足纱窗、中空玻璃的安装要求。
5.6 成品窗上安装技防门窗磁开关应积极配合。
5.7 门窗制作标准
5.7.1 对角线偏差 ≤1.0MM(当门窗宽≤2000MM)
≤2.0MM (当门窗宽>2000MM)
5.7.2 同一平面高低差 ≤0.2MM
5.7.3 装配间隙 ≤0.25MM
5.8 门窗安装标准、验收标准按上海市有关规范、规程及乙方提供的标准执
行。(乙方提供的标准见其施工组织计划)
5.9 门窗质量保证期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五年,质保期内因门窗质量
和安装质量所产生的一切直接责任均由乙方负责。质保期满后终身维
护。
5.10 门窗保护与清理工作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对该产品的保护工作进
行监督。
第五条、签约各方职责
1. 甲方职责:
1.1 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向乙方提供一套完整的工程建筑全图及有关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