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炮眼、探眼、锚杆(索)眼等各类岩眼(孔)或围岩裂隙突然出水的。
(3)巷道风排瓦斯量达到1m3/min 或回风瓦斯浓度突然增大超正常值一倍以上的。
(4)前探、控层、抽采等钻孔岩石段出现喷孔、顶钻等异常现象的。
(5)工作面突遇断层、煤线或岩层产状突变的。
4、加强地质预测预报工作。
(1)所有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编制层位控制预测图(石门揭煤工作面为防突预测图),图上必须标明煤层(线)、断层、岩性及水文地质情况。层位控制预测图必须现场悬挂。
(2)地质前探孔施工期间必须收集孔中瓦斯、水文地质、煤层(线)及构造等信息,并根据前探孔及施工过程中的信息及时对巷道前方进行动态预报。
(3)严格执行地质工作“三级”管理制度。掘进区队必须连续掌握并记录煤线、断层、岩性及其它地质构造情况。
5、制定并严格落实前探措施。
(1)巷道在厚层砂岩中掘进或巷道顶板为厚层砂岩工作面,应执行厚层砂岩探眼循环探测制度,探眼超前各类眼(孔)不小于1 米,由各单位总工程师负责明确具体要求。预测有异常或发生异常,钻探探查不清的必须使用物探。
(2)A 组煤底板岩巷必须采取钻探和物探相结合的手段进行超前探测。所有进入灰岩的钻孔必须同时采取防水防瓦斯措施。
6、强化现场瓦斯检查。现场带班人员必须对各类眼(孔)及围岩裂隙进行瓦斯检查;A组煤底板岩巷及其他岩巷预测有瓦斯异常或已发生瓦斯异常在过异常带期间,必须安设专职 瓦斯检查员。
7、各类电气设备必须保护齐全,杜绝失爆失保,巷道内所有瓦斯传感器断电范围均为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掘进放炮前,必须切断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 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
8、各类眼(孔)或围岩裂隙突然出水或喷瓦斯的,必须立即停电撤人,汇报矿调度。
9、岩巷掘进作业规程必须明确防治瓦斯异常涌出的专项措施并严格落实。
10、强化职工培训,提高对岩巷施工过程中各类异常情况的认识,掌握瓦斯异常涌出的应对措施。
五、瓦斯抽采自动计量管理办法
为规范瓦斯抽采自动计量,确保准确、完整、及时提供矿井抽采数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安装
一、地面永久及井下移动抽采泵站、井巷揭煤工作面、底(顶)板穿层预抽评价单元必须安装抽采自动计量装置(包括流量、浓度、温度、压力传感器)。其他地点可安装孔板流量计。
二、安装抽采自动计量装置地点必须安装孔板流量计。抽采计量装置进气侧必须安设除渣、放水装置。
三、抽采泵站选用涡街或V 锥流量传感器(V 锥应依据实际流量选择锥体大小);井巷揭煤工作面、底(顶)板穿层预抽评价单元选用V 锥或旋进旋涡流量传感器。
第二条管理
一、各矿(矿建项目部)必须制定和完善矿井瓦斯抽采自动计量管理制度。
二、建立自动计量和人工检测对照制度。抽采泵站司机每小时记录1 次抽采自动计量参数(流量、浓度、温度、负压等),每小班检测1 次孔板流量计参数;井巷揭煤工作面、底(顶)板穿层预抽评价单元的每小班进行1 次抽采记录和孔板检测,并将人工检测和抽采自动计量参数同时记入台帐。自动计量和人工检测数据对照误差超过5%时,必须立即通知监控、抽采部门进行调校。
三、加强计量装置的现场管理。建立抽采计量装置日巡检制度,每圆班必须安设专人对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