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采自动计量装置巡检不少于一次,自动计量装置积存污物必须及时拆卸清洗;实行抽采自动计量装置挂牌管理制度,牌板必须填写设备规格、流量参数、维护单位、维护人和巡检时间等。
四、设立抽采计量装置调校台帐。流量传感器每5天调校一次,其他传感器每10天调校一次,确保自动计量误差不得超过5%。调校时,监控、抽采部门设专人参加,调校完毕,双方共同在台账上签字。抽采自动计量调校器具必须取得国家计量认证证书。流量采用孔板流量计、浓度采用光学瓦斯机、温度采用温度计、负压采用U 型压差计进行调校。
五、抽采自动计量不得中断。因设备维护、检修等原因需要中断自动计量的,施工单位必须提前制定中断申请,经矿(矿建项目部)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进行。抽采自动计量中断期间,按孔板流量计数据计量。
六、矿井监控网页中必须增加抽采自动计量动态组图,组图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更新。矿抽采区(队)值班室、地面抽采泵站必须安设抽采自动计量终端,并24小时实时显示。
七、其他地点安设的自动计量装置必须严格按本办法要求严格管理。
第三条职责
一、矿(矿建项目部)总工程师是瓦斯抽采自动计量工作终端责任人,每月必须组织召开矿井抽采自动计量专题会议;通风副总工程师是瓦斯抽采自动计量工作技术负责人,负责平衡解决安装、调校、维护等技术工作。通风科负责抽采自动计量设计、组织安装验收、日常监管等工作。设计中,必须明确自动计量装置类型、规格和安装位置。抽采部门负责抽采自动计量装置日常巡查;监控部门负责抽采自动计量装置安装、调校、维护、日常管理,会同抽采部门进行抽采数据采集和抽采日报、旬报、月报编报。安监部门负责抽采自动计量监察工作。
二、信息分公司负责集团公司瓦斯抽采自动计量信息系统的维护。
第四条培训
矿(矿建项目部)负责组织对抽采自动计量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及考核。
第五条处罚
一、虚报、假报瓦斯抽采数据,按“集团公司安全管理二十条红线”第三条执行。
二、无计划中断自动计量、人为损坏及擅自拆除自动计量装置,以及显示值与孔板流量计测量值相差10%以上没有上述按规定及时调校的,矿(矿建项目部)总工程师必须按事故追查处理。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集团公司。
六、钻孔施工管理规定
(一)、管理规范
1、岗位职责。
(1)矿长、地勘公司经理对打钻防喷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系统的完善负责。
(2)矿总工程师及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钻孔设计及实施。
(3)钻孔施工单位分管领导负责安全防护及打钻防喷措施的
落实。
(4)矿安监部门负责监管钻机的安装及防喷装置的安装使用。
(二)设计规范
1、巷道钻场设计。
巷道(钻场)满足钻孔布置、钻机施工、风筒管路安装等的需要。巷道断面不低于4.2m×
3.5m(宽×高),钻场断面不低于4m×5m×3.5m(宽×深×高)。
2、钻孔设计。
(1)钻孔施工顺序应遵循由低瓦斯向高瓦斯区域、低应力向高应力区域、构造简单区向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