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根据评分指标评出成绩并给出能否通过的意见,不能通过者,专家小组给出意见,包括重新开题、改题、终止学位论文工作等。经学科、专业所在学院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报研究生处备案。
3、中期检查
在学位论文工作中期,学院将按学科专业组织检查小组对研究生的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度及工作态度、精力投入等方面进行检查。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论文工作。不能达到要求者,检查小组给出整改意见,包括延期毕业、终止学位论文工作等。
4、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
通过课程学习、完成学位论文工作的硕士研究生,经导师及指导小组审核,认为论文符合答辩要求者,方可组织论文评审答辩。
论文的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按《济南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暂行实施细则》办理。学位论文不计学分。 七、培养方式
政治理论学习与经常性的思想教育相结合,研究生除学习必须的政治理论课以外,还要加强形势、政策、纪律、道德教育,积极参加有益的社会活动、公益劳动等。
硕士生培养过程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采取系统理论学习、科学研究工作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课程学习和论文工作并重,在打好理论基础的同时,加强硕士生科研能力和实践技能的锻炼。
硕士生的理论课学习,采取课堂讲授和自学、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要充分发挥研究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着重培养硕士生自我更新知识和调整知识结构的能力,启发学生深入思考、正确判断,增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硕士生的培养采取导师负责制和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针,注意发挥学科组的集体力量,提倡跨学科组成导师组,促进学科间的联系、交叉,扩大硕士生的知识面。
导师要因材施教,教书育人,严格要求,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要定期了解研究生的思想、学习和科研状况,及时给予必要的指导与帮助。
导师与所在研究方向的教研室、研究室或学科组共同负责研究生的培养,组织研究生定期听取学术报告或参加学术会议,鼓励并尽力帮助研究生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
硕士生的学习强调以自学为主,教师着重启发研究生深入思考与正确判断,使之具有自学能力、分析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发挥其才能和特长。
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科研项目并发表学术论文,能否发表与本学科领域有关的学术论文是评价研究生科研能力和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一个重要依据。本专业要求研究生在论文答辩前必须有论文公开发表(原则上发表在学院规定的正式期刊上,具体要求见本学院对硕士生发表论文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