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生活及生产辅助设施
2.2.1生活设施布置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生活设施就近布置。拟布置在引水发电隧洞左侧的道路两旁。
生活设施的主要内容为:办公室、职工宿舍、职工食堂、职工澡堂、厕所等。其建筑面积及占地面积计算如下:(生活设施附近有民房就租用,短期可采用简易棚式结构)
1、办公室
按办公人员总人数确定,建筑面积定额为6m2/人,办公人员数量按施工高峰期总人数的5%考虑,计90m2、占地系数按1.3计m2/人,其占地面积120m2。租用民房住居。
2、职工宿舍
按高锋总人数计算,每个职工按3.0m2考虑,计600m2,占地系数按1.3计,其占地面积780m2。租用民房住居。
3、职工食堂
职工食堂:按高峰期总人数计算,每个职工人均占地0.15㎡,计生活区建筑面积50㎡,占地面积70㎡,租用民房住居。
4、职工澡堂
职工澡堂:按高峰期总人数计算,每个职工人均占地0.10㎡,计生活区建筑面积35㎡,占地面积40㎡,采取砖砌结构。
5、厕所
按职工总人数计算,每个职工按0.15m考虑,计40m2,占地系数按1.8计,其占地面积70m2。
生活办公设施布置情况表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