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中标人须及时做好相关内业资料并报发包人代表、监理签字确认;
隐蔽工程隐蔽前必须通知发包人现场代表、监理验收,验收合格方能进行下一步施工(工序)。
3.6、施工时,应服从总包及招标人现场的统一管理(安全及文明施工)
和协调。
3.7、施工过程招标人提供水源、电源,但水、电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
标人按竣工结算价款的千分之六扣回)
3.8、中标人装修过程中,应及时做好各项内业资料,竣工验收前须向发
包人提交一式两份完整的内业资料和竣工图。
九、合同类型:
本工程采用含税固定总价合同。本工程除了设计变更和业主同意的现场变更(增加或减少)外,合同价款均不予调整;变更项目的单价按以下原则确认:1)合同内有的项目,按合同内的项目单价确定2)类似或相近合同内项目,参照合同内项目单价3)合同内没有的项目,由中标单位书面提出合理单价报发包方审核,发包方经询价后确定。变更项目价款乘以投标优惠率后并入工程结算。
十、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工程款实行按月支付方式。即中标人每月25日报送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完成工程量报表,招标人在收到完成工程量报表7天内审核完成,并于次月10日前按照审核批准的合格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
3、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