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数据
第二项建议,完善微型金融的统计工作,要加强对微型金融客户的经济、金融活动的统计监测,因为统计是基础。到现在为止,比如说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统计只有人民银行在做,但是这个统计昨天晚上我和一些微型金融的领导在交流,还是很不准的。比如说有的省都100多家了,但是在官方统计力只有二三十家,现在来看,我们现在统计的3000家左右的
小额贷款公司也许实际的数量比这个数量更大。
第三项建议,要建立健全微型金融批发供给体系。当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普遍存在资金规模小、壮大难的情况,限制了向微型金融提供服务的能力。一方面要发动政策性银行、大型商业银行承担批发资金的职能。另外一方面,要放宽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比例,注册资本与融入资金的比例适当提高到1:1或者是1:2,或者是根据实际业务能力确定。现在按工商企业的融资比例,咱们现在的资本金是25%,其他的贷款,实际上一般工商企业的杠杆率应该是4倍,那么小贷公司只有0.5倍,明显地存在着待遇不公的问题。 第四项建议,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研究支持基层金融发展的税收信贷优惠政策,同时将现有适用于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的优惠政策扩大到小额贷款公司等非金融机构。 第五项建议,要完善微型金融的监管。一行三会和中央政府应加强对地方金融的指导,制定相应的指导文件,探索适用不同类型微型金融主体的差异化监管模式,加强微型金融主体的凭证管理、IT建设、报表统计,加大评级和信息公开力度,拓展监管方式、委托批发
资金体系以及通过批发资金加强对微型金融机构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