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一社区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为加强社区辖区内单位对安全生产经营的重视,加强辖区单位与社区的横向联系,确保辖区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特制定社区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如下。
一, 原则
最大限度保障辖区内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做到三个及时:及时进行生产经营单位有可能的安全隐患的摸底排查,查出隐患及时对被检单位进行整改提示,重大问题及时向街道相关部门进行情况上报。 二, 人员及任务安排
以综治委员为主,综治流动人口协管员为辅,各口委员协助,每月对辖区单位轮流进行例行检查。现有辖区单位以三月为期,轮流入户检查。重大节假活动日期间进行集中检查。地下空间每月检查,冬季防火期间与夏季防涝期间集中检查。
社区干部进行入户安全检查时,最少两人同行,携带工作证件表明身份。对于生产经营单位,要定期检查防火设备、询问单位电气线路状态,提醒相关安全主管需要注意的事项,填写安全检查报表。 三, 安全隐患处理
社区干部入户排查出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向该单位安全主管提示,并提醒其尽快消除隐患。社区干部应当于排查出隐患的单位及时获取信息反馈。如该单位拒不整改,社区干部应当及时将情况上报街道安全办或其他相关部门,并积极配合上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