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国家级新能源实验和工程中心,进一步强化苏州市新能源和能源新技术研发能力,加强清洁能源领域关键技术攻关,重点在智能电网、分布式光伏系统集成、燃气锅炉超低碳燃烧等一批技术领域取得新突破。大力发展“互联网+”智慧能源建设,支持基于互联网的能源创新。加强节能减排技术评估体系和科技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节能减排科技企业和服务基地,建立一批节能科技成果转移促进中心和交流转化平台。
(六)健全低碳发展财税金融政策体系
安排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节能改造、燃煤设施改造、清洁能源的改造和发展等节能减排项目。要运用财政补贴政策鼓励企业实施低碳清洁生产,补偿生产企业节能改造的费用,对能效、碳排放强度达到更高标准的先进企业给予鼓励,对清洁生产、开发利用新能源等项目给予贷款补贴优惠。通过对碳排放比重较高的行业征收碳税,对低碳排放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和奖励,对从事低碳技术研究和推广的企业给予税收支持等税收政策来激励企业的低碳发展行为。同时要推动投资方式的多元化,发挥债券、股票和项目融资等多种融资渠道的潜力,健全市场化绿色信贷担保机制,以分散投资的方式尽可能多地吸引社会资金的进入,提高节能减排的投资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