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资料汇编
总体 控制计划,审批分包方呈报的施工进度计划,当不同分包方计划之间发生矛盾时,按其在总 体计划中的重要程度,协调其提前或推迟时间,以保证总目标的实现。 审批分包方的进度报告,包括工程形象,实物工作量,设备和材料用量等。全面监督进度计 划执行情况,如落后于总进度控制计划,分包方必须提出各项挽救措施,经总包审批后,修 改进度计划,并不定期地召开各分包方生产会议,协调各部位的施工进度。 7、监督工程质量与工程预验 作为项目的总承包商,项目经理部将按 ISO9002 标准及我公司的《程序文件》 ,编制《项目质 量保证计划》 ,以此来规范项目的质量管理程序。各工序均由总包经理部的专职质量检查人员 对每道工序进行质量检查与监督。分包商每完成分项工程的一道工序,经班组自检、互检合 格后,填写好相关的资料:自检、互检、交接检记录,经分包商质量检查员检查合格后,上 报总包;由总包质检员与分包质检员一同到相应部位复检;总包责任工程师在有关工程报验 的资料合格后,再填写工程报验单上报监理。 8、每周一次总包协调例会 定期召开与各分包方的例会,协调分包方之间的施工干扰,解决施工中的各种问题。 9、检验、测量及试验设备管理 检验、测量及实验设备包括分包商在施工现场使用的:经纬仪、水准仪、游标卡尺、钢卷尺、 压力表、氧气表、乙炔表、绝缘电阻万用表、电流表等。施工现场所用的上述设备都必须是 经政府部门检测合格后,并在有效期内完好无损。分包商必须建立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此类 设备及一般钢卷尺的台帐,并将台帐上报总包。总包在施工过程中将随时对此类设备进行检 查,若发现没登记或不合格或已损坏或过期的正在使用及待用状态,总包将按此设备的使用 的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并作出停工、返工等处理,并上报业主、监理批准。
10、每周综合安全检查 每周举行各分包方参加的安全会议和现场检查,在施工过程中随时对分包商的安全施工进行 监督检查,对不安全因素及时指出并令其改正,对危及人身安全的作业,总包方发出停止其 施工的指令;按合同规定的要求,检查分包方对通风、防尘、环境污染等有关规定的执行情 况。 11、施工用电管理 总包提供楼层总电源箱供分包商使用,总包负责施工临时照明工作。分包商必须配备足够的 临电施工管理人员 (维修电工) 维修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 坚决杜绝非维修电工接拆施工用电。 施工用电的其它管理按我公司的《现场临时用电暂行管理规定》执行。 12、成品保护 分包商必须负责采取措施保护好自身已完成品、半成品。并承担对一切成品、半成品造成破 坏的修复、更新责任。分包商对自身已完且容易丢失、损坏的成品应派专人看管。对有条件 办中间交接的房间可临时向总包申请办理中间交接手续。总包应根据现场施工情况随时制定 有关成品保护的管理措施。 13、进出场管理 所有进出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必须佩戴统一的胸卡,戴好安全帽。携带物品 离开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到总包办准行证。分包商的外来人员必须由分包商来人在门卫处登 记,戴好安全帽后方能进入。从进出人员专用门以外的地方(如围墙、进料门等)出入的人 员将被视为非正当出入。 竣工图管理。所有分包单位应在工程竣工后 60 天内,将竣工图交付建设单位。竣工图共需四 套,其中交城建档案馆一套,建设单位存档三套。竣工图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北京市建筑安 装工程竣工档案和资料的具体要求》执行。 为保证竣工图的按期交付,在工程进入竣工收尾阶段,立即成立竣工图编制领导小组,签定 竣工图编制委托书,由项目总工牵头组织竣工图的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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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达竣工图编制任务书,并指导和监督各分包单位的竣工图编制工作。 竣工图编制过程中,接受业主、设计、监理单位的监督,问题在过程中解决。 各分包单位按规定绘制完竣工图后,上交总包单位审查后,由总包单位统一交付业主。总包 负责编制工程竣工图总目录。 总包单位将负责协助建设单位将竣工图纸及竣工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如因工程技术资料原 因而造成延误,将由施工单位负责交付罚金。 14、工程的报验 1)分包商每完成分项工程的一道工序,经班组自检、互检合格后,填写好相关的资料并签完 字上报总包。 2)自检、互检、交接检记录,经分包商质量检查员检查合格签字后,上报总包。由总包质检 员与分包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