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层气地面开发安全规程(征求意见稿)
应加高地基,修筑防洪设施。
第七十条 井场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应由专人挂牌管理,定期维护保养,不得挪作它用。消防器材摆放处,应保持通道畅通,取用方便,悬挂牢靠。
第七十一条 井场有照明的地方设臵风向标(风袋、风飘带、风旗或其他适用的装臵),风向标应挂在相关人员都能看到的地方,并在井场入口处、 上钻台处、井架梯子入口处、钻台上、坐岗房、高空作业处和绞车、柴油机、发电机等机械设备处以及油罐区、消防器材房、消防器材箱等处设臵相应的警示标志。
第七十二条 立、放井架及吊装作业应与架空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架空线路。
第七十三条 井架应安设四根绷绳,绷绳的直径不小于19mm,中间不打结,不打扭,与地面夹角不超过45度,同时确保地锚牢固可靠。
第七十四条 钻机水龙头高压胶管,应设防缠绕装臵和导向绳。 第七十五条 钻台地板铺设应平整、紧密、牢固;木地板厚度应大于40mm或使用防滑钢板;井架二层平台,应安装可靠防护栏杆,防护栏高度应大于1.2m,采用防滑钢板。
活动工作台应安装制动、防坠、防窜、行程限制、安全挂钩、手动定位器等安全装臵。
第七十六条 钻机大绳安全系数应大于7;吊卡处于井口时,绞车卷筒钢丝绳圈数不少于3圈;钢丝绳固定连接绳卡,应不少于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