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层气地面开发安全规程(征求意见稿)
pH值;
(六)在含硫化氢地层取心和进行测试作业时,应落实有效的防硫化氢措施。
第四十一条 含硫化氢煤层气井井下作业,应符合以下安全要求:
(一)采取防喷措施;
(二)采取控制硫化氢着火的措施,井场严禁烟火;
(三)当发生修井液气侵,硫化氢气体逸出,应通过分离系统分离或采取其他处理措施;
(四)进入用于装或已装有储存液的密闭空间或限制通风区域,可能产生硫化氢气体时,应采取人身安全防护措施;
(五)对钢丝作业、射孔作业、泵注等特殊作业应落实硫化氢防护的措施。
第四十二条 含硫化氢煤层气生产和气体处理作业,应符合以下安全要求:
(一)作业人员进入有泄漏的煤层气井站区、低凹区、污水区及其他硫化氢易于积聚的区域时,以及进入煤层气净化厂的脱硫、再生、硫回收、排污放空区进行检修和抢险时,应携带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二)应对煤层气处理装臵的腐蚀进行监测和控制,对可能的硫化氢泄漏进行检测,制定硫化氢防护措施。
第四十三条 含硫化氢煤层气井废弃时,应考虑废弃方法和封井的条件,使用水泥封隔已知或可能产生达到硫化氢危险浓度的地层。
埋地管线、地面流程管道废弃时应经过吹扫净化、封堵塞或加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