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关学院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方案
(2015年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学院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学院新时期建设发展,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根据国家、海关总署、教育部、上海市有关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目标是:建立和完善学院人力资源管理和运行机制,有效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教职员工岗位成才成长,切实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和办学质量,提升学院整体竞争力。
第三条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党委领导、教职工广泛参与原则;坚持立足学院实际、着眼长远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统筹规划原则;坚持改革创新,促进发展原则。
第四条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以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发挥人事制度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创设人才成长和干事的良好环境,进一步凝聚正能量;依法治校,核定部门编制,确定教职工岗位职责,设定部门绩效目标,强化岗位考核和绩效管理,提高学院科学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