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器及用具费用。
2.为各类会议提供医疗服务的医药费。
3.用于环境卫生、防暑降温、预防保健的药品费用。
4.物价部门未核定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目。
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目录
(一)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核磁共振成像装置(MRI)、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SPECT)、彩色多普勒仪、心脏及血管造影x线机(含数字减影设备)、立体定向放射装置(γ-刀、χ-刀)(限治疗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医疗直线加速器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体外震波碎石与高压氧治疗。
3.物价部门规定可单独收费的,单价超过300元以上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4.使用进口的人工关节、人工晶体、人工喉等人工器官及心脏起搏器、血管支架、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一次性医用植入、非植入材料,按国产同类型产品最高价结算,个人先自付20%;无国产价格参照的,可按进口产品价格,个人先自付40%;使用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个人先自付30%;使用国产产品,个人先自付20%)。
凡使用人工器官及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一次性医用植入、非植入材料,须经相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
(二)治疗项目类
1.血液透析、腹膜透析。
2.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的医疗费用。
3.心脏激光打孔、抗肿瘤细胞免疫疗法、微波刀治疗、快中子治疗项目。
(三)其他类
在指定医疗机构采用网络远程会诊的费用,由个人先负担10%。
附件2
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医疗
服务设施项目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