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动员部署(2014年9月10日前)
1、请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要求,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2、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按要求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自查自纠(2014年9月24日前)
1、对照承诺服务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规范行政执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等制度落实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请于9月25日前将自查材料报送县纪委(径送效能办)。
2、各部门、各单位根据自查发现的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整改,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切实在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事效率、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等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3、县纪委监察局会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以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推行网上政务服务等为重点,围绕集中治理和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对各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开展督查。
(三)整改提高(2014年9月25日前)
1、根据日常督查、随机抽查、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并在规定期限内报送整改情况。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