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同期资料准备与报送的重点
1.一般情形下同期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⑴组织结构
企业所属的企业集团相关组织结构及股权结构;
企业关联关系的年度变化情况;
与企业发生交易的关联方信息,包括关联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董事和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注册地址及实际经营地址,以及关联个人的名称、国籍、居住地、家庭成员构成等情况,并注明对企业关联交易定价具有直接影响的关联方;
各关联方适用的具有所得税性质的税种、税率及相应可享受的税收优惠 ⑵ 生产经营情况
企业的业务概况,包括企业发展变化概况、所处的行业及发展概况、经营策略、产业政策、行业限制等影响企业和行业的主要经济和法律问题,集团产业链以及企业所处地位;
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主营业务收入及其占收入总额的比重,主营业务利润及其占利润总额的比重;
企业所处的行业地位及相关市场竞争环境的分析;
企业内部组织结构,企业及其关联方在关联交易中执行的功能、承担的风险以及使用的资产等相关信息,并参照填写《企业功能风险分析表》;
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可视企业集团会计年度情况延期准备,但最迟不得超过关联交易发生年度的次年12月31日。
⑶关联交易情况
关联交易类型、参与方、时间、金额、结算货币、交易条件等;
关联交易所采用的贸易方式、年度变化情况及其理由;
关联交易的业务流程,包括各个环节的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与非关联交易业务流程的异同;
关联交易所涉及的无形资产及其对定价的影响;
与关联交易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副本及其履行情况的说明;
对影响关联交易定价的主要经济和法律因素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