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意向书
甲方:国电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住所: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358号
法定代表人: 张成龙
乙方:中铁十三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卫工街2号
法定代表人: 周长斌
丙方:中国安能建设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南里11号
法定代表人: 李光强
丁方: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博乐市红星路158号
法定代表人:武宪章
鉴于:国电新疆艾比湖流域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系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地址为:精河县城镇乌伊路南,法定代表人:张成龙,营业执照注册号是:650000030000786。甲、乙、丙三方共持有标的公司100%的股权。
甲、乙、丙三方意愿转让其在标的公司拥有的25%的股权(甲方
意愿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20.79%的股权;乙方意愿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3.74%的股权,丙方意愿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0.47%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