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庄小学学校章程
学生发展目标:培养学生读书、知学、践礼,成为一个会审美,有智趣的少年。即达到基础宽实,特长明显,身心健康,素质优良,具有合作意识、进取精神,有爱心和责任感,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具有主动发展力,能适应社会发展。
教师发展目标:创造有利于每个老师发展的氛围,建立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共同研讨、共享经验和共同发展的教师成长机制。让教师具有科学素养、教育素养、人文素养,成为学生喜欢,家长满意,同事佩服,领导放心,自我认同的教师。
第九条:坚持依法治校、以德治校、科研促教。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规范的民主管理。根据发展需要,逐步实现教育思想现代化、教育模式特色化、教师队伍优质化、学校管理科学化、办学条件规范化,同时根据强化教学科研与创办现代化信息技术特色的要求,利用先进的教育教学手段,把学校办成体现坚持素质教育效果显著的真正示范学校。
第十条:县财政拨款是我校教育经费的主要来源,同时还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优化育人环境,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二章 入学及学籍管理
第十一条:学校招收服务区年满6周岁以上的适龄儿童入学,对在非户籍所在地申请就学的学生,经有关部门审核符合条件者,可准其借读。
第十二条:学生因病不能继续上学,请假时间超过一学期上课总时数的三分之一,经家长申请,医院证明,学校核实,可办理休学。学生休学期满,按规定办理复学手续编入相应的班。
第十三条:学生因户口迁移、家庭搬迁或其他正当理由确需转学的,填写《转学申请表》,经学校批准后,发给《转学证明书》。外校学生有正当理由要转入我校者,经学校同意接收并提出申请,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县教育局审核转入电子学籍,并交齐学籍档案,方可转入。
第十四条:学校从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评价学生。让每位学生都能感受到成功的喜悦。
第十五条: 从口语、操作技能等多种渠道评价学生。
第十六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创造条件让其尽情发挥,对成绩显著者或有突出表现,在学校和社会产生较大影响或为学校赢得荣誉的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为防止学生辍学,本校制定“防流”措施,以保障学生完成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