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方标准
参数项目四:视觉(主要参数)
程度等级
评估事项
正常
有否视力障碍,能否安全照顾自己。
无视力障碍或虽有视力障碍,在正常环境下能安全照顾自己。
轻度障碍
-
中度障碍 低视力(矫正后),在正常环境下生活需要照顾。
重度障碍 视力丧失,无法适应生活环境而需要照顾。
正常 0分 -
-
判断评分
视觉
中度障碍 5分 重度障碍 10分
判断评分参考值: 参数项目四评估结论:
1.评分总和 2.判断等级
正常 中度障碍
0分 - 5分 10分
视觉正常 -
视觉中度障碍 视觉重度障碍
重度障碍
3.结论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