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方标准
——站立、转移、行走、上下楼梯等完全需要帮助。
5.2认知能力 5.2.1近期记忆
5.2.1.1对近期发生的事情记忆清晰的,程度等级评判为正常。 5.2.1.2对近期发生的事情记忆模糊的,程度等级评判为轻度缺失。
5.2.1.3对近期发生的事情遗忘,在提示下能记起部分的,程度等级评判为中度缺失。 5.2.1.4对近期发生的事情经提示也不能记起的,程度等级评判为重度缺失。
5.2.2程序记忆
5.2.2.1习得的生活技能能正确记忆的,程度等级评判为正常。
5.2.2.2习得的生活技能在提示下能正确记忆的,程度等级评判为中度缺失。 5.2.2.3习得的生活技能经提示也不能正确记忆的,程度等级评判为重度缺失。
5.2.3定向力
5.2.3.1对人物、地点、时间、空间等识别和判断能力正常的,程度等级评判为正常。 5.2.3.2在提示下能正确说出人物、地点、时间、空间等,程度等级评判为中度缺失。 5.2.3.3经提示也不能正确说出人物、地点、时间、空间等,程度等级评判为重度缺失。
5.2.4判断力
5.2.4.1对日常生活的内容、时间等能正确作出判断的,程度等级评判为正常。
5.2.4.2对日常生活的内容、时间等在提示下能作出判断,表现为判断迟缓、不决的,程度等级评判为中度缺失。
5.2.4.3对日常生活的内容、时间等在提示下不能作出判断,或判断错误的,程度等级评判为重度缺失。
5.3情绪行为 5.3.1情绪
5.3.1.1情绪稳定,对客观事物的主观态度体验与实际相符,能被常人理解的,程度等级评判为正常。
5.3.1.2情绪欠稳定,但对客观事物的主观态度体验尚能被常人理解的,程度等级评判为轻度异常。 5.3.1.3无诱因,情绪变化较大,对客观事物的主观态度体验与实际不相符,不能被常人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