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查对象和执法人员,一年内对同一市场主体的抽查一般不超过2次,每次行政检查抽取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现场随机生成的抽查对象、执法人员名单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双随机”抽查情况公开
各执法检查股室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应有计划、有通知、有抽查记录,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溯。抽查实行“一抽查一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
“双随机”抽查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执法检查股室务必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公平公正执法意识
在开展“双随机”工作中执法人员要加强规范执法意识,做到“双随机”抽查的发起、随机抽取过程、检查结果运用等档案齐全、全程留痕,主动接受监督。
【篇二】
为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开展,着力提升全市教育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根据全市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安排和要求,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决策部署,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创新监管方式,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确保监管依法有序进行,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二)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优化监管流程,提升监管效能,切实减轻学校和教育机构负担,优化教育发展环境。
(三)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证监管对象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