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化学学科评卷工作总结
一、北海市2014年12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评卷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12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评卷工作的通知》(桂考院〔2014〕275号)的要求,今年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在我市设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评卷分场所,实行无纸化网上阅卷。全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评卷工作在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招生考试院、市教科所组织实施。为确保科学、公正、准确、按时完成2014年12月全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化学学科评卷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评卷时间地点及评卷人员
(一)网上阅卷时间:1月5日-1月8日(第一批)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二)地点:北海市第八中学
(三)人员:组 长:庞业伟(合浦教研室)
苏勤欢(北海中学) 罗远棱(北海中学) 韦 玮(北海中学) 徐章丽(北海二中) 吴季远(北海二中) 陆秀庭(北海二中) 潘刘武(北海五中) 陈永琨(北海五中) 苏国钦(北海七中) 黄开吟(北海七中) 陈 娟(北海七中) 伍远香(北海九中) 吴华宁(北海九中) 黎 娟(南康中学) 黄朝秀(合浦四中) 吴爵琳(合浦廉州)
二、评卷科组长及评卷人员职责
(一)评卷科组长职责
1、在市中考工作领导小组、学科评卷组的领导下,组织本科的评卷工作,按时完成评卷任务。严守纪律,保守秘密,严格执行评卷的有关规定。
2、在评卷前组织试评。在试评和学习、掌握答案和评分标准的基础上,确定评分细则。
3、培训评卷人员,使每个评卷人员正确、熟练掌握答案和评分标准及评分细则。
4、检查执行答案和评分标准及评分细则的情况,纠正执行过程中的偏差。
5、负责本科评卷的质量,裁决有关执行答案和评分标准及评分细则的分歧意见。
6、负责做好本科评卷教师的考勤工作。
(二)评卷人员职责
1、评卷人员在评卷时要佩带《评卷工作证》,凭《评卷工作证》进场。
2、评卷人员必须认真掌握全市统一的评分标准,不得自定评分标准。评卷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一丝不苟的精神做好评卷工作,做到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准确无误,始终如一。评完一题,应认真核对该题分数,并记入指定位置。
3、评卷人员要严守纪律,在规定地点评卷,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移动硬盘、U盘和与评卷无关的资料进入评卷场地。不准将评卷资料带出评卷场地,不得外传评卷情况和评分标准,不得在工作时间内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