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评卷人员要妥善保管计算机网上辅助评卷密码,不得转借他人。如密码丢失,须及时报告学科评卷组。
5、评卷过程中,发现答卷异常情况,如试卷雷同,应及时记录并上报。如遇考生答卷字迹模糊,或超出答题区域,无法评卷,及时报告学科评卷组,答卷撤回交由后台处理。
6、评卷人员要严格按照确定的评分标准、细则进行评卷,严禁擅自更改评分标准和细则。如发现考生答案异常的,须及时提出,由学科评卷组研究裁定。
7、要遵守各项规定和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如有违反纪律或营私舞弊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8、评卷结束后,评卷人员须将参考答案、评分标准交回各科组长。
9、对由于工作中玩忽职守或不负责任等原因导致评卷工作出现重大问题,造成重大损失的,实行责任追究制。属学科评卷组责任的,先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再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属评卷教师及工作人员责任的,直接追究当事人,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三、评卷工作的程序
(一)组织评卷教师做试题答案
1、经历学生答卷的思维过程,了解学生对试题的错解过程,同时也了解命题者的意图。
2、做题的过程,可以预设出该题学生可能做出的答案。
3、了解试题的难度,试题是否超纲,超教材。
4、题目答案是否合理、可信、有说服力。
(二)讨论评分细则
1.补充答案的过程是基于教师做题的基础上,根据教学经验,补充除参考答案以外的答案。
2.要设立评分的底线,什么情况给分,什么情况不给分,心中要有数,这是保证评分公平的关键。
(三)统一评分细则
1、正确的把握评分标准是保证评卷质量的关键。
2、能否把握评分标准是教师专业素养的直接体现。
3、怎样把握评分标准,才能体现对学生的客观、公正?才能有利于今后的教学?
4、学生答卷过程中,不可能都与标准答案一样,书面语言千奇百怪,怎样的书面表述给分,需要教师准确无误的判断。
(四)正式评卷
同一评卷小组的教师统一了评分标准,熟悉了评分标准,什么情况给分,什么情况不给分。并把讨论的结果报告给科目组长备案。如果同一评卷组的教师对某一问题发生歧义,由科目组长裁决。
四、评卷进度
全市评卷数量为10650份,预计时间3天,计18小时,每天上午下午及时总结工作情况,对进度较好的评卷教师进行表扬,对进度较慢的教师要提出批评。
非选择题量为三大题30分,36-38题组分三小题组,共安排6人,每小题2人。
36苏勤欢、黄朝秀;37徐章丽、黎 娟;38潘刘武、吴华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