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2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定额计价方式)
附表1、2说明:
1、收费按累进分档计取。例如:某工程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总造价3000万元,计算收费如下(按定额计):500×0.35%=1.75万元,(1000-500)×0.30%=1.5万元,(3000-1000)×0.25%=5万元,应收咨询费合计:1.75+1. 5+5=8.25万元
2、表中“计费基数”是指委托方委托的单位工程造价。
3、表中“工程造价纠纷鉴定”是指由司法机关委托办理的工程造价纠纷鉴定。
4、工程结算审核审减效益费的审减额为送审项目的审减额,该审减金额不抵销审增金额。 5、公路、铁路、水电等土木工程按照本表所对应的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的70%计收。 6、单项委托合同按上述费用计算不足3000元时,按3000元计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