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管理办法
房产水电管理及维修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编制年度房屋修缮及水电日常维修资金计划,经学院行政会议审批后组织实施。
2、负责房屋固定资产的管理,包括教学用房及办公室的调整和分配。负责房产信息库的建立和更新。
3、负责所有建筑物防雷设施的年检及维护工作。
4、负责房屋、道路、地下管道、化粪池、排水沟及其他校园设施的维护和改造工作。
5、负责水、电、电话、电视及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6、负责高低压配电室的日常运营管理。
7、负责二次供水泵房、水池及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严格按照广州市关于二次供水的相关要求执行,确保供水水质安全。
8、负责修缮及维修项目的招标、合同管理、实施、验收及资料归档等工作。
9、负责水电维修材料的采购工作。
10、负责落实学院关于节能方面与后勤相关的要求,制订具体的节能措施,并组织实施。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后勤处工作职责
一、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学院的基本建设和后勤管理工作。
二、基本建设工作
1.负责校园总体规划的调整与编制工作,负责编制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及预算。
2.负责学院土地及林地的管理工作。
3.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计、实施等各项工作。
4.负责校内实训室的设计及实施工作。
三、后勤管理工作
1.坚持“三服务,两育人”的宗旨,贯彻“以人为本、与时俱进、热忱服务”的理念,强化后勤内部管理,为教学、科研及师生员工的生活提供有力保障。
2.代表学院作为甲方与乙方后勤实体或承包单位以契约方式运作,明确双方责、权、利关系,并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评估,以促进后勤社会化改革健康发展,确保各项服务工作优质完成。
3.负责学生宿舍、教师公寓、员工宿舍、公共教室的管理工作。
4.负责南郊教师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5.负责校园绿化、学生食堂、青年旅馆、车队的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