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质量管理办法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确保工程焊接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承建的电力系统承重钢结构、承压管道(子)及其部件、压力容器、高速转动部件、储存易燃易爆介质的容器及其输送管道等焊接工程。
2 职责
2.1 工程技术部负责焊接专业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领导工作,提供技术文件和质量标准。
2.2 项目部工程技术部门负责现场焊接技术管理和新材料、新工艺的具体实施的管理工作,负责提供技术文件和质量标准。
2.3 项目部质量部门负责焊接工程的最终检验和试验状态的管理。
2.4 物资公司负责焊接材料的入库验证、保管、发放和资料移交。
2.5 培训学院负责焊工培训工作。
2.6 专业公司具体负责焊接技术、质量管理工作。
2.7 金属试验室负责焊接热处理和焊接检验工作。
3 管理内容
3.1 焊接工艺评定
3.1.1 公司工程技术部向相关专业公司下达《焊接工艺评定任务书》。
3.1.2 相关专业公司根据工艺评定任务书的要求,编制相应的“焊接工艺评定方案” 并具体组织、实施评定工作,在评定合格后,填写“焊接工艺评定报告”报公司工程技术部。公司工程技术部发布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目录供使用。
3.2 焊接人员
3.2.1 焊接人员包括焊接技术人员、焊工、焊接检查人员以及金属试验室焊接检验人员和焊接热处理人员。
3.2.2 各类焊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现场实践经验,并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
3.2.3 专业公司和金属试验室应建立焊接人员技术档案,根据工作业绩确定以后培训和使用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