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包装及标志和发货管理规范
二)、收发货标志
外包装件上的商品分类、图示标志及其他的文字说明排列格式的总称为收发货标志。
1、收发货标志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货方;
2)、收货方;
3)、产品型号;
4)、货物名称和数量;
5)、包装件尺寸(长×宽×高)(cm);
6)、重量(Kg);
7)、备注(说明);
8)、发货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
随机文件品种、数量可填写在备注栏内。随机文件一般有“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明书”、“发货(装箱)清单”(包括总装箱单、分装箱单)等。
产品分多箱包装时,一般“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明书”、 “发货(装箱)请单”等应放在主机箱内(要防水包扎),分装箱单应放在相应包装箱内。
2、收发货标志的方式:
1)、印刷或打印;
2)、喷涂;
3)、刷写;
3、收发货标志的固定位置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