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设备包装及标志和发货管理规范
1)、包装箱:
⑴、用纸质打印的“收发货标志”用在木箱上,需用透明塑料袋密封,钉在大侧面的右上方位置;用在纸箱上,采用粘贴的方法。
⑵、如用定制印刷的不干胶 “收发货标志”粘贴在大侧面的右上方位置;
⑶、喷涂和填写的“收发货标志”,应标注在大侧面的中间位置。
2)、捆扎件包装的,可以用栓挂的方法或用透明胶带纸缠裹在捆扎件的头部或端部。
3)、裸发件可以用透明塑料袋密封后,用拴挂的方法或用透明胶带纸缠裹在不易碰挂掉的显著位置上。
五、装箱、发货流程
一)、装箱
装箱人员根据对产品的包装要求,按“发货(装箱)清单”中产品的型号、规格、数量进行装箱,并完整填写“发货(装箱)清单”封面的空格栏目,由装箱人员和检查员签字。每台(套)一式二份,一份随同“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明书”用塑料袋密封装入箱内,一份留存。检查员核对无误后,进行封箱或捆扎。
包装箱封箱或捆扎后,应按规定标注“包装储运标志”和“收发货标志”。
一)、装车、发运流程
1、根据发货通知,装车人员按“发货(装箱)清单”要求进行包装的品种、数量进行装车。装车时,对有“叉车装卸”标志的包装箱要按规定进行装车。
检查员核对装车的品种、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