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规划总则
一、规划范围
中国春秋淹城旅游区位于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旅游区规划范围,东至武宜路,西至淹城路,南至延政路,北至虹西路,总面积约275.5ha,其中包括于1988年设立的国家级文保单位——春秋淹城遗址。 二、规划目的
在有效保护遗址资源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开发和利用淹城旅游资源,合理进行旅游布局和项目建设,理顺各功能区间的关系,引导和促进淹城旅游区的快速和持续发展,把淹城旅游区建设成国家5A级旅游区,进而成为常州市的城市文化名片。 三、规划原则 (一)可持续发展原则
1、严格保护淹城遗址,合理利用文化资源
淹城遗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珍贵的文化遗产,也是淹城旅游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文化原点。开发中要坚决保护遗址资源,严格遵守《淹城遗址保护利用总体规划》,挖掘淹城遗址的春秋文化内涵,依托遗址,在遗址区外做春秋文化的文章。
2、保护生态环境,适度旅游开发
淹城旅游区具有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开发中要予以保护,旅游区以自然生态景观为主、人工景观为辅;重视旅游区林地和水域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生态保护型旅游区。全面贯彻生态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打造生态景观,实现良性循环,最大程度实现景观的绿化、美化,保障旅游区的长期发展。
3、经济上可持续、滚动发展
本规划采用整体规划、分区分期开发的形式,以解决旅游区开发过程中的融资问题,为整个旅游区的启动及进入良性循环作好充分准备,并且充分发挥资源的最大效益。 (二)整体协调发展原则
旅游区内功能区块多,功能差异较大,其中还包括已经开发的野生动物园、仿古商业街,规划以整体协调发展为原则,避免各区之间的相互不良影响或各自孤立的发展,理顺各功能区的关系,使之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形成共赢的局面,以期实现整个旅游区的良性发展。 (三)突出特色原则
在旅游区的规划中,充分体现春秋淹城的特色,有特色才有生命力;有特色才具有与其他景区相比的差异性,才具有竞争力。淹城遗址是整个旅游区的文化原点,是最具吸引力的旅游资源,充分挖掘淹城遗址所蕴含的春秋文化,突出春秋特色和淹城特色,打造春秋文化品牌,以保持旅游区的吸引力。 (四)市场导向原则
充分分析市场的基础上,开发符合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的旅游产品,保证旅游区的市场竞争力。
(五)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原则
规划既是一个系统工程又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因此,从系统的角度对淹城旅游区进行梳理,对整个旅游区进行统一规划是具有前瞻性的,但是规划是立足长远发展的,不可能一步到位一次完成,为此分阶段开发是规划实施的一个重要方式。规划在研究每一阶段的选址、项目内容以及投资方向等问题的同时,充分留有弹性,包括目标弹性、资源弹性、时间弹性,采用紧凑、集中、成组成团,达到每一阶段的相对集中、经济合理利用基础设施,并保障各个阶段的顺利衔接。 四、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08-2020年,分三个阶段:
近期(2008-2010年):旅游区初具规模,2008年——启动引爆年,2009-2010年,一期集中建设时段,旅游区初具规模;
中期(2011-2015年)——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景区游览结构;
远期(2016-2020年)——全面建设完成,形成完善的功能结构和收益结构。 五、规划依据
规划主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文献,以及与旅游相关的国家专业通则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