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公示:如公示期间任何员工对其存有异议,则该决议提交基金管理委员会重新讨论。
4、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查后报主管领导批示。
5、爱心基金自审核通过后方可计发,由财务中心发放。
第七章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公司不予资助
一、有酗酒行为和个人生活铺张浪费者。
二、个人经济困难而又工作不认真、经常偷懒耍滑者。
三、由于本人责任造成火灾、被盗等而产生临时性生活困难者。
四、在工作、学习方面不求上进,特别是工作不勤奋努力,考评经常被扣分者。
五、受到警告以上违纪处分记录者。
六、有其他重大品行问题者。
第八章 附则
一、本制度订权、解释在公司爱心基金委员会。
第九章 附件
《爱心基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