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职称评审要求等的资料
二、评审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评审条件执行1993年以来自治区印发(新修订的专业按修订后)的各系列规定的评审条件。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中,凡表述为“大学本科毕业,取得本专业中级资格五年以上”,改为:“大学本科毕业满5年,并取得本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以上”。凡表述为:“大学专科毕业,取得本专业中级资格七年以上”改为“大学专科毕业满7年,并取得本专业中级资格满七年以上”。各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中,学历、资历要求类比上述规定。
本市范围内有效的社会工作者、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人口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咨询和农牧民职称资格条件,继续执行 包头市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办法 (包人发
[2006]36号)、 包头市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管理办法 (包人发
[2006]37号) 包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咨询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 (包人发[2008]129号)和 包头市农牧民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暂行办法 (包人发[2005]105号)。
申报人所具有学历专业与申报系列(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时,视为不具备规定的学历,可通过进修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专科或本科进修结业证书后申报。取得学历时间仍按毕业证书的时间计算。
(二)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执行 包头市人事局关于转发 内蒙古自治区职称外语考试